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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02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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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东宁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涉税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涉税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东宁市税务局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程序,积极主动作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根据职责范围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东宁市税务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加强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东宁市税务局以牡丹江市税务局对外公示网站为依托,主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发布各项涉税公开信息,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建设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公示板、电子屏等推进税收政策和通知公告内容公开,并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增加公示板、显示屏等公开渠道的信息量,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审核人:

蒋蓉

填报人:

初晶

联系电话;

3623835

填报日期;

2023年1月13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东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丰富;三是工作动态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东宁市税务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公开信息的整理和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应公开节点,开展定期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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