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牡丹江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绥芬河市>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09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绥芬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组织收入工作中心落实减税退税优惠政策,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公开实效,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1项,处理决定431户次;行政处罚类2项,处理决定96户次;暂未公布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绥芬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2022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牡丹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要求和绥芬河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信息日常更新由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以牡丹江市税务局对外公示网站为依托,主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发布各项涉税公开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的电子屏、宣传栏、公示板、电子机器人等方式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税收事项。通过企业微信群、钉钉群、QQ群,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纳尽纳,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五)监督保障方面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加强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约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足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借助更多的新媒体手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并准确把握相关税费政策。二是提高思想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相关责任人员以多种方式对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能力,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牡丹江市太平路358号 邮编:157001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