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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冈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26 信息来源:青冈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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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青冈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青冈县中央大街与汇鑫路交口,邮编151600,电话0455-3223529,电子邮箱:qgs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冈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各项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青冈县税务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和税收政策,随时解答纳税人各种涉税问题。同时通过中新网、绥化市税务局网站、青冈融媒等媒体,及时公开税务部门的贯彻落实措施以及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点工作和实际成效,累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我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互联网保密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履行审签程序,坚决防止涉密信息、不予公开信息上网,防止涉密事件发生。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保密审核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严格按照审查发布流程完成对外公示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大舆情监测,随时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制定舆情处置预案,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强化运用新媒体形式,及时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持续优化监督保障。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按照规定时间发布各项信息公开事项和做好日常维护。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跟踪督导,及时回复纳税人诉求,进一步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及时跟进意见建议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单位: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仍需继续加强。下一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的采集、制作、发布、管理等工作,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有效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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