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绥化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开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6:06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南50米,邮编:152000,联系电话:0455-81239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本局需要公开的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税务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紧抓税收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的涉税问题,明确了纳税服务、涉税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公开内容,确保群众要求全面准确有所查,群众诉求及时明确有所答,同时对我局机构职能等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补充。2022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区局在中央、省级媒体累计刊稿2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各部门协调制度,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行程序,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网络平台,方便群众申请。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信息内容,明确了工作权责,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保障,完善工作小组的分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的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完善本系统网站内容的同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基础栏目的内容更新,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发布政策宣传短视频,为政策红利惠及全体纳税人作出了基本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做到发布前严格把关、发布时严密监督、发布后定期自查,将责任落实到、落实到人,根本上杜绝政务信息公开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绥化经开区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多样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绥化经开区税务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是加强学习培训。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加强与报刊、新媒体的沟通联系,让普惠型改革政策惠及全体纳税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绥化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绥化市北林区北五路 邮编:1520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