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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56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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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创新主动公开方式。2022年,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结合2022年重点税费政策热点,创新主动公开及税务宣传方式,通过新华网、央广网、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鹤城“看齐”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举措和政策公告,以图文、动漫、视频等新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税务热点及难点问题,推出一批有特色、接地气的税务宣传系列作品,其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动漫宣传片》政策解读视频通过“两微一端”广泛转发,获得了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和好评。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优化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和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022年,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对政府信息管理全流程涉及人员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确保公开信息格式、内容准确,发布操作规范符合保密规定;同时,加强内部协同配合,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设置专人审核各类公开事项数据信息。对依法确定为不予公开的各类信息不予公开,未出现政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据上级税务部门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员管理和网站数据安全管理;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制定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对扰乱社会和经济秩序的虚假、不实信息及时监测,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优化官方网站内相关模块内容,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布全局概括、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五)深化监督保障成效。年初制定2022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体系,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完整;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查漏补缺,确保横向纵向监督到底到位。通过公开电话、局长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2022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未产生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优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实施以下举措:一是重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一系列形式新颖、便于接受的政策宣传产品,将政策红利传达到微观主体;二是进一步加大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发挥各平台集群效应,努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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