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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木兰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5 15:34 信息来源:木兰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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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木兰县税务局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木兰县税务局,电话:0451-570903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木兰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木兰县税务局依照市税务局印发的《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龙江税务》、黑龙江经济网、东北网、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多彩木兰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报刊及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稿件13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木兰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全年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木兰县税务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对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进行审核,完善信息保密审核流程,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木兰县税务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税务门户网站、木兰县政务网站、多彩木兰以及木兰县广播电视台等平台宣传各项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找准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急难愁盼和需求,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加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二合一”宣传矩阵,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木兰县税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认真履行政务公开程序,并以实际工作不断完善流程程序,依法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从2022年木兰县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责任制度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简化;四是监督保障方式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未来工作中,木兰县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配合,进一步优化工作责任制度。二是按照市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按要求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保证及时更新,扩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让纳税人缴费人以多种形式及时获取税费政策信息。三是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流程。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坚持从深入、细致入手,结合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电话、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渠道方式,进一步拓宽监督保障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木兰县税务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木兰县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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