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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59 信息来源:东安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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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聚焦组织收入、聚焦减税降费、聚焦纳税服务、聚焦税收征管,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一年来,我局通过不断推进税收工作信息的公开,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动态,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利民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和政策规定等不能公开的信息,凡可公开的信息皆积极推动公开工作的进行。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解读,结合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公开时间,做到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讲求实效,坚持接受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公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基本情况,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改更新。坚持每年一次的全面修改完善和更新,结合政策的变化及时修改和更新公开内容,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新要求,对栏目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补充完善了各类公开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并做好定时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在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效率和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网络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加大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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