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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13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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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1号,邮编:165000,电话0451-2141258)。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税务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点,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税收收入等各类信息,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原则,压实保密审查、内容审核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确保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栏目设置。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密切关注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关注的涉税问题,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减税降费、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全系统在经济网、东北网、极光新闻等中央、省级媒体累计刊稿310篇,向行署报送信息20余篇。录制纳税人学堂、各类政策解读视频,使纳税人、缴费人简洁明了快速知晓相关税收政策。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开渠道畅通。不定期采取全覆盖方式对各县(市、)局网站栏目更新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全系统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培训针对性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发布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学习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将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考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道事项。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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