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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城子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31 信息来源:城子河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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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五十条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城子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城子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城子河区税务局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时效,提升公开质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辅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建设,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区域普及税收新政策、宣传服务新举措等内容,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无申请人向城子河区税务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提出、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局统一工作部署,区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协调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及时进行网站维护更新,持续推进区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各类信息,提升办税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信地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城子河区税务局的政务公开稳步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税务干部业务素养能力有待加强,尤其是对新规定新政策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针对这些问题,城子河区税务局进行了以下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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