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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1:20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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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哈尔滨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持续优化税务执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税收法治建设成效稳步提升。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党建引领法治机关建设。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全体税务干部通过专题班、线上班、练兵比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法治税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税务局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各类法律法规7部,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48人次。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同步跟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深学透、学懂弄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认真落实《纲要》《意见》。市税务局党委把《意见》作为落实《纲要》的重要抓手和“十四五”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的工作规划,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工作部署,开展“六联六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改革成果。制定2022年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将24项重点任务细化为138项具体任务和275项具体举措,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对表推进,确保了各项部署安排落实落细落地。

(三)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等规章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2年召开多次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严格履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一是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新政,高效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措施,延续落实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二是积极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推广自贸区便利措施,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对部分依纳税人申请事项实行“先准后核”,即纳税人依法申请办理 《清单》内所列涉税事项时,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报送资料依法先行办理,事后再进行报送资料和实际调查结果的比对核查,最终确定审核意见。三是支持服务东北区域一体化发展,参与起草《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协同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

(二)推动税务系统组织体系优化高效。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要求。强化权责清单的运用,打造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相适应的税务人员岗责体系。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税务执法、执法决定审核时,对照权责清单确定是否具有相应权责事项,未列入权责清单的权责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原则,完善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三定”规定工作,努力实现机构运行优化高效、人员管理科学有效。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通知的通知》(哈税函〔2022〕9号),细化落实告知承诺制、多税种合并申报等47项工作措施,同时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督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轻了负担,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共承接省级“提升企业办税服务便利度”重点任务配套措施19项,填报本地工作任务4项,本年度已完成工作任务22项,全部任务均按时间节点完成,完成比率100%。实施“十四税两费”网上合并申报,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达到全国最优。纳税时间压缩至60小时以内,处于全省最优。依托电子税务局推行“精准提醒直达办、预先提醒提前办、即时提醒一键办”,推出个性化订制18项套餐服务,“简易处罚集成式快捷办”等多项便利功能,实现233个事项“网上办”。联合市监部门推进“一网通办”便利化民生项目,创新推出企业开业快办、变更免办、注销智办,增加“工商税务登记一键办理”,将企业开办税务办理时间缩减至半小时以内,创建29项注销监控指标,减少纳税人提供资料数量,缩短核查时间,提高纳税人办理注销效率,在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纳税专班四个季度综合评定中,哈尔滨市综合得分均位列全省“擂台赛”第一名。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年度通过互联网、办税服务厅窗口、滚动电子屏、税务所信息公示牌、政府网站等途径公示执法人员信息2888条;准予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结果、非正常户公示等信息合计公示36575条。深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全市基层单位购置400个执法记录仪和13台信息采集设备,同时制作执法记录仪适用视频培训教学片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对特定执法环节录入、公示、审批、查询、监控、考核进行全面记录留存和重点环节音像记录,有效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过程难监控、执法风险难防范、监督手段不完善以及考核结果不公平等问题。

(二)完善税务执法程序,切实提高稽查效能。严格落实《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规范涉企税务事项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三)探索柔性执法方式,严格履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结合税务总局首批和第二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贯彻落实,对基层执法中出现的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帮助,以制度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合理化。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执法流程,确保对相同违法情节的处罚结果基本一致,积极践行柔性执法理念,2022年度全市共做出“首违不罚”决定964份。

四、坚持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探索行政复议调处化解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有机衔接,法律救济提前介入多元化解决税企矛盾纠纷机制。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中的专家委员会(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介入环节从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阶段前移至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阶段,在合法合理、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等原则下,指派公职律师提前介入参与,有效化解和消除涉税争议,减少行政相对人讼累。本年度受理前调解化解争议3件。    (二)加强和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指导各区、县(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及时组织系统内各单位录入司法部外网系统数据,全面加强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统筹。积极落实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和省税务局行政诉讼案件直报机制,向人民法院全面、客观阐述原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的依据,维护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哈尔滨市税务局全年办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应诉案件6件。

(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持续妥善完成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各项工作。一是为提升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风险,保障金税网络平稳运行,重新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试行)》。二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机房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运维管理制度》,对税务干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和演练,强化了税务干部信息安全管理意识。三是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基层办税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办税服务厅运行进行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各基层单位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和应急管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预留临时办税场所和替补人员,加强舆情监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推进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主动探索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修订完善《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将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融入制度文件,使全市税务系统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体系更加务实管用,“两权”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围绕依法治税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栏目设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及时全面、合规合法地办理依申请公开回复,提高办理质量,防范负面风险。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

六、大力推进税收法治数字化建设

(一)“智慧税务”建设稳步推进。依托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社保客户端、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端“即时办”远程办税等系统,实现233项涉税费事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理、99项涉税费事项“掌上”办理,网上办税覆盖率和网报率均得到进一步提升,基本做到“办税不见面,全程网上办”。同时,在全市税务所开通“云办税体验区”,建设“哈税通税e站”和7×24小时自助办税厅,最大程度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对自主办税、灵活办税、延时办税的涉税需求。

(二)数据驱动集成化,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配合市政务平台建设工作,共同制定税收数据共享标准,与市监、房产、人社等多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已对外提供涉税数据600万余条,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

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政上岗制度,全力以赴做好2022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全市194名考生全员通过考试,实现全市平均成绩与考试通过率双晋升。

(二)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列为全市教育培训必修课,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税务人员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956人参加省税务局举办的线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法制条线人员共计90人参加法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法治队伍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三)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人才库建设。在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基础上,突出强调“三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培养选拔,2022年新晋全省公职律师1名,全市现有公职律师达到15人。根据《哈尔滨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委派系统内具备税务师资格的公职律师参与本市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提升现有公职律师实践经验。

一年来,哈尔滨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税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下一步,哈尔滨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纲要》《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稳步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打造具有哈尔滨税务辨识度的法治成果,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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