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河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4:59 信息来源:黑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习、强组织、抓重点、重落实,围绕群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重大税收政策文件得到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2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16个、公开政策文件117个、政策解读44个、图说税收98个,每季度公开欠税公告。

(二)稳步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

转变思想观念,优化服务措施。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抓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强化服务意识,用心用情办理,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申请人满意度,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有效办理。

(三)严格把控信息发布流程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进一步完善发布流程,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准确;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融合运用新媒体课堂、报刊、广播、电视、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确保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同管理、同更新、同部署;开展政策宣传,展示税务形象,2022年通过外网发布新闻报道和税务信息611条。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展现税务作为,

(五)着力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将政务公开事项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各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管,指导各市(区)局、局内各单位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落实政务公开任务;不定期组织对各级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通报,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黑河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流动,衔接人员对管理办法还不熟悉;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提高等。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健全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及时全面公开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二是建强队伍。着力建设政务公开队伍,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列入到干部教育培训中,强化税务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提高黑河税务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多元解读。优化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文并茂、文字与视频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解读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黑河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黑河市通江路109号 邮编:1643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