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关于加强税务系统政治思想工作的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9月份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思想调查。年末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重点内容进行考核。市局机关党委全年召开4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对标对表加强阵地管理,为深刻领会并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下坚实基础。
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法律法规专题等方面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中心发言和交流研讨,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文章、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点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主题,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个务必”切实增强工作能力、服务能力。全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进行中心发言19人次。同时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2022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对《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修订,指导系统各县(区)税务局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并对修订后的权责清单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将税务机构是否规范高效履职作为重要监督工作事项,对税务机关履职是否到位、部门协作是否顺畅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及时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执法责任追究,并将情况传递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追究行政管理责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一照一码纳税人变更营业执照信息税务免申请办理”工作,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包括登记注册类型、地址、投资总额等19项信息变更后,无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变更,税务机关将通后台提取数据,并自动完成变更事宜。工作中,加强了对纳税人营业执照变更事项的日常监管,及时掌握纳税人营业执照变更内容,提示提醒纳税人对所持税控设备、存款账户账号、三方协议等项目进行后续变更处理。全年,共为纳税人处理了18862条免申请办理业务。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预约、限时办结等制度,实施部分涉税业务跨区、跨市、跨省通办,大力推行“非接触”、自助、邮寄等便捷办税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保证政策宣传的无死角、广覆盖,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千家万户。不断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从制度落实、规范管理、人员培养与文明服务等多方面对服务质效进行评估,不断规范服务,推进标准办税,增促纳税服务水平提升。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要求,不得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的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要求落实。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至真至诚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抓细、抓常、抓实,让惠民、利企举措实实在在落地,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让广大企业真真正正享受便利,用高标准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税务注销流程,开展注销容缺式管理,纳税人通过即办资格验证但存在未办结事项,符合容缺注销的,在与纳税人签订《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要求纳税人按期办结承诺书中的事项后,及时出具《清税》证明。通过注销程序的进一步优化,办理时间大幅缩短,取得了较大成效。在制定、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积极从规范性文件制定层面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如起草与税务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积极听取税务行政相对人代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开展非税收入征管廉政风险试点工作。大庆市税务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成立专班1个,印发实施方案1项,召开专班工作会议3次,挂牌成立系统防控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廉政风险试点工作专项工作室1个,梳理“一费一流程一岗责”两轮,收集“低中高”三级风险点1000余条,编制岗责制度两项、形成会商机制1项、组建涵盖市、县(区)局业务骨干的8人专项工作团队。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未经政策法规部门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予核稿,制定机关负责人不予签发。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权益性审核,将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工作贯穿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执行、监督全过程,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对重大税务案件和属于法制审核范围的其他案件做到应审尽审。2022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6件,其中对8件案件进行了书面补充调查,所有案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审结,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好地维护了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税务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督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重大决策决定的程序性审查,对不经集体研究仅凭个人专断作出的决策决定,依情节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决策的合法性、准确性、科学性。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任务。准确把握贯彻落实《意见》的总体思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改革共识,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意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阶段转换工作要求,做好承前启后系列工作。推动本级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协调政府办和政府相关成员单位,推动成立了大庆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同时,11个县(区)税务局推动成立了同级政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市各县区共322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大庆市税务局作为“四大品牌”建设试点单位之一,承接了“问计促提升”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在省局对口处室指导下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问计促提升”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按照省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各级税务干部智慧力量,积极拓展“线上+线下”问题建议收集渠道,问需问计于纳税人,丰富深化惠企利民的新举措,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征管体制改革实践取得新成效,打造“问计促提升”优质品牌。
(二)加大税务执法力度。严格公正执法,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大庆市税务局坚持“举报畅通,有案必查”的原则,向社会公布了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设立检举接待场所和检举箱。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并严格保护检举人个人信息。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庆市税务局落实上级要求,突破传统文书送达模式,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送达电子版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又减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降低征收成本和执法风险,实现征纳双赢。全年共实现电子送达909次。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对应当公示的执法事项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法制部门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复核。配齐执法记录设备,全系统各单位执法记录设备已经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前,两次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最大限度规范系统内各单位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总局两批“首违不罚”清单要求,大庆市税务系统对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通过实施“首违不罚”,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处罚数量较2021年下降了35.34%。
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积极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以及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探索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常性的面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培训,提高纳税遵从度。统一组织全局新入职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73人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部合格,通过率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扎实做好办税服务厅安全管理、应急保障和舆情监控,维护办税服务厅工作秩序,严防负面舆情发生。强化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办税服务厅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提高办税服务厅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正常办税秩序。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局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安排。严肃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好工作衔接,保持通讯畅通。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大庆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要求做好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征纳矛盾的重要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诉讼之前。2022年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案件办理中,在复议文书详细说明了做出复议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大庆市税务局及派出机构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对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不服的案件1件,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案件1件,其中1件法院裁定准予当事人撤诉,1件税务机关胜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庭审理的案件均有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加强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诉讼业务能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发挥内外监督合力。强化督察审计、督导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持续做好税收执法考评,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在税收执法过错考评、内控疑点数据核查、督察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执法责任追究,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全年共对34人次进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在严格开展执法责任追究的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法依规容错纠错,有效减轻一线税务干部的心理负担和工作压力,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税务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水平。
(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将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涉税问题及有关情况和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性做好整改,从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大督查问题的危害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2022年,对《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电子专票推行、个税汇算、煤电保供、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等工作跟进督导、全程督导。加强风险自查排查工作,把内部监督挺在外部监督前面。组织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全面排查税收执法风险。持续做好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税费征收管理安全。做好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深度查找税收执法风险,配合做好“一案双查”工作,确保税务干部依法依规履职。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庆市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税务部门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在市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00条,全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及时予以公开办结。加强“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2022年,“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用户18702人,共推送信息770条,全年阅读量达到70000次。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庆市税务局在行政执法、民事活动中落实诚信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积极履行司法机关生效判决,没有发生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问题。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开展信息化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落实上级信息化专项整治系列文件、通知要求,做实做好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制发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县(区)两级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组,建立工作专班,有序推进信息化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发布专项工作通知,制作谈心谈话记录表和内容提纲,明确谈话范围、方式、内容和情况反馈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思想认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共谈心谈话1291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筑牢思想基础。对照信息化专项整治人员范围,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全市税务系统个人自查共计297人,均已填写《个人报告表》,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项目检查,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本局信息化项目,围绕整治重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完成检查项目406项,发现5个问题,纪检部门反馈收到举报问题线索0条。建立工作档案,梳理汇总项目自查、制度落实、谈心谈话、个人自查等情况形成周报、报表、阶段总结报送省局。针对全市税务系统406条信息化项目,逐项收集签报、会议纪要、合同、记账凭证、发票等相关手续资料,归集整理后逐项建立电子档案。大力推行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90%以上事项“非接触”办理,进一步降低纳税人负担和成本。加强非税收入业务协作,与财政、残联、水利、人防等部门进行非税收入信息共享,依托电子税务局建立部门间互联互通系统,推进费源信息、征收信息、入库信息实时传递,实现资料一次提供、多方共享、分头办结,让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切实缓解缴费人重复报送多头跑的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理行政许可。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强与外部门的数据共享,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数据供应、数据安全的各项要求,对数据供应流程及文书使用进行规范,在纳税信用方面,对存在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纳税人名单,联合开展“银税互动”,为诚信纳税市场主体提供“增值”服务。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对企业第三方涉税信息、财务信息、生产经营等涉税信息收集,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增强发现风险、分析风险和阻断风险的能力。抽调分析能力强、具备稽查实战经验的人员组成情报研判团队,利用金税三期系统、电子底账系统、异地协作平台等获取企业申报数据、财务报表数据、税收征管数据及其他涉税信息等,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数据加工汇总,利用大数据人机结合分析确定选案对象,提高选案的精度和广度,为精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大庆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协调小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依法治税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大庆市税务局能够积极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法治问题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通过会议研究审议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有关重要制度,定期听取全市税务系统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并审议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督查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完善法治税务建设推进机制。大庆市税务系统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将法治基础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设置“法治基础建设”绩效指标,从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范性文件备案三方面,深化税收法治基础建设,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不断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评频次,充分把绩效管理的推动力传导到工作落实中,把工作落实的成效体现到绩效成果上,全面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落细。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等资源,组织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按年度计划组织了法制部门业务培训,把民法典作为开展督察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监督的重要标尺,对税务机关违背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督促整改,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结合“三定”配齐配强各县(区)税务局法制机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大庆市税务系统现有公职律师11人,这些公职律师大多在执法岗位,能够积极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复议、应诉、政府信息公开、合同审查、矛盾化解等工作,有力促进了大庆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庆市税务局党委班子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把法治教育纳入大庆市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税收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
2023年,大庆市税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一是继续深化《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落实,大庆市税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二是夯实税收法治建设基础,紧盯法治税务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创新性落实上级有关法治税务的各项要求。
2023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