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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5:55 信息来源:让胡路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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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新城街287号703室,邮编:163458,电话:0459-6888008,电子邮箱:rhlq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需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市局门户网站区县信息公开版面中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内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2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谁制定,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责任追究,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沿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主要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区县信息公开版面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运用第一税务分局及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的LED显示屏、宣传栏及税企联络群等多个平台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立体化方式宣传税费减、免、缓政策及缴纳税费新途径。

  (五)监督保障方面

  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年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环节,但还存在着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欠佳、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抓细抓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内容,把纳税人最为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公开,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注重自查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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