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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1:15 信息来源:林甸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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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育才路西三段路北,邮编:166300,电话:0459-3322911,电子邮箱:gjswzjldx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林甸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林甸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主动公开内容。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县政府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经济网等融媒体平台,围绕重点税收工作领域,发布税务新闻稿件、宣传作品,确保县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林甸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选派专人对涉税工作信息、省局外网维护等操作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切实保障信息安全,2022年,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次及县政府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均无涉密信息与泄漏纳税人个人信息情况发生,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2年,林甸县税务局依据《条例》,依托黑龙江省税务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示板等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开展各类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方面

确定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层层压实责任,件件抓好落实,突出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分工、齐抓共管,确保阶段性事项按时完成、长期性事项持续推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强化政务公开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林甸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对政务公开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等问题。

2023年,林甸县税务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县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模式,明确工作办理时限。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干部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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