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