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忠:(纳税人识别号:231021196809040035)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牡税一稽检通〔2023〕1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牡税一稽检通〔2023〕17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