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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3-11-1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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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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