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法[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黑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开展全市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结果如下: 1、齐齐哈尔运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齐齐哈尔市化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齐齐哈尔城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齐齐哈尔市碾子山粮库有限公司
5、克东县耘达粮库有限公司
6、齐齐哈尔市雅尔塞粮库有限公司
7、拜泉县拜泉粮库有限公司
8、齐齐哈尔恒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黑龙江省海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0、黑龙江陈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1、黑龙江冠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齐齐哈尔军粮储备库有限公司
13、泰来县江桥粮库有限公司
14、讷河市九井粮库有限公司
15、讷河市和盛粮库有限公司
16、讷河市孔国粮库有限公司
17、讷河市龙河粮库有限公司
18、讷河市讷南粮库有限公司
19、讷河市通南粮库有限公司
20、讷河市学田粮库有限公司
21、讷河市长发粮库有限公司
22、黑龙江兴十四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23、甘南县宝山粮库有限公司
24、甘南县查哈阳粮库有限公司
25、甘南县巨宝粮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