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哈尔滨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区县动态

通河县税务局:办好为民事 解忧化难题

发布时间:2023-12-13 09:11 信息来源:通河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我之前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当时没办理新车落户,现在我搬家到了外市后想办理车辆落户,当地告知我车辆购置税不可以异地重复缴纳而无法办理”日前,纳税人卢先生到大厅咨询车辆购置税已经缴纳却无法办理车辆落户的情况,卢先生对此产生不解,造成矛盾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在安抚卢先生情绪的同时,及时对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形成难题台账,并快速流转到“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团队,团队立即核实办税难点,寻找争议焦点,梳理出本次涉税难题的矛盾在于卢先生车辆购置税已经在通河县缴纳,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落牌政策不予办理车辆落牌,去异地办理车辆落牌却无法在异地再次缴纳车辆购置税。经团队研究解读车购税退税政策,第一时间将卢先生已缴纳的税款进行了退库处理,卢先生去异地办理车辆落户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枫桥式’办税服务厅让我在遇到疑难问题时,能够更顺畅地反馈问题和寻求帮助,没想到怎么快就解决了。”卢先生说。

今年以来,为加快深化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确保税费服务不缺位。通河县税务局秉承着随时随地化解矛盾争议的工作理念,每个窗口都是“矛盾解决人”,在窗口设立纳税人需求台账。在“党员先锋岗”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解决涉税难题的兜底窗口。在工作中一旦出现涉税争议,依托“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团队建设,努力让问题不出大厅,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下一步,通河县税务局将以创建“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为契机,坚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体验感、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