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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黑龙江税务护航企业“走出去”

发布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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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获悉,1月—11月,黑龙江省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合计减免税额8.06亿元,同比增长70.35%;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减免税1116万元,同比增长132.02%;居民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再投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57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78万元,增长143.6%。

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契机,黑龙江省税务局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国际税收避免双重征税政策、企业境外所得抵免政策、税收争端解决政策,选派业务骨干组建高水平、专业化的海外税收志愿服务团队,成立“税路通·国际税收服务实践站”,通过越洋连线海外走访问需、“专家会诊式”咨询、线上“畅谈会”等方式,实现税务部门与“走出去”企业的高效互动。同时,主动协调黑龙江省“一带一路”办公室、商务、外事等有关部门,积极拓展税收共治单位范围,协力推动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及滨海边疆特区经贸对接、深化合作;与省商务厅、哈尔滨海关三方协同联动,推出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等多种联动申报方式,实现出口退税申报、受理、审核、退库“全程网上办”。

“这批货物即将运往俄罗斯,今年以来我们港口集装箱的吞吐量大幅增长。”抚远江海港国际仓储有限公司经理徐应智说,“港口的发展,离不开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以前办理多笔对俄支付的服务贸易款项时,要在银行和税务部门来回跑好几次,现在同一合同的多次支付,仅需要在首次支付时办理备案,节省了不少时间。”


刊发于12月27日《中国税务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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