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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部分

发布时间:2023-02-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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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的参保条件?

答: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不限年龄、不限户籍、不限证件、不限病史)

也就是说参保缴费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参加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如果已参加,请勿重复参保。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参保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进行办理。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场所在哪?

答:一般情况下,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到其居住地就近社区居委会、乡镇、村屯、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的地市还可以通过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地市对大中小学的参保要求也不相同,有个别地市是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具体要求还要看当地政策,具体情况请您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医保咨询电话:12393。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参保手续,是否必须本人办理?

答:不是必须本人办理,可以由他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代办。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缴费方式?

答:目前主要有自行缴费、批量扣缴、集中收缴三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缴费人采取自行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哈尔滨市全域、齐齐哈尔市5个城区、牡丹江市全域采取批量扣缴方式缴费。

部分市地区域内大中小学在校学生采取由学校统一集中收缴方式缴费。

具体情况请您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医保咨询电话:12393。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一经选择可以更改吗?

答:可以更改。缴费人可以自由选择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任意一种缴费方式。

7.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答:目前我省的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等10家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等业务。但地市不同合作银行不同,最终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缴费银行为准。

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批量扣缴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批量扣缴的时间以当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公告为准。选择批量扣缴方式的缴费人需在扣款前及时、足额将费款存入已签约银行账户。

9.成功缴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如何打印完税凭证?

答:可以在缴费的第二天以后在黑龙江税务APP及黑龙江税务公众号上查询、保存、打印,也可以到缴费银行窗口打印缴费凭证。

10.2023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43号),黑龙江省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11.2023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征缴期是否延长?

答:根据《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59号)规定: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

12.在延长的集中征缴期内缴费,享受相关待遇是否有改变?

答:不变,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38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3.在6月30日之前,非集中征缴期缴费,享受相关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380元,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4.在7月1日之后缴费,享受相关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在2023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缴费的,有90天待遇等待期,即缴费90天后生效,财政补助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个人需要缴费1020元。

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15.2023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只有380元一个档次吗?

答:是的。特殊人群除外,其缴费标准咨询医保部门。

16.2023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缴费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答:缴费标准是根据特殊人群的身份类别进行划分,例如孤儿、低保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等,身份类别由民政部门划定,缴费标准由医保经办部门确定。

17.通过“龙江税务”APP及“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时提示错误代码,其含义是?

提示“税务处理结果:C03-不存在未申报的待缴费信息”

答:出现此错误代码的原因有三种可能:

(1)没有缴费人的缴费计划;

(2)缴费人已缴费;

(3)税务部门正在批量扣缴操作,缴费人的缴费操作被锁死,待批量扣缴操作完毕后,且银行批扣失败,缴费人可以进行自行缴费。

提示“未查询到登记(参保)信息”

出现此错误代码的原因是税务机关无缴费人的参保信息,缴费人可到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医保经办部门确认参保信息,医保部门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即可正常缴费。

18.交完费后,发现批扣重复了或者缴纳重复,需要办理退费,怎么办理?

答:请联系当地的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办理。

19.交完费后,医保经办部门还是显示欠费是为什么?

答:请联系所属地税务部门社保科(股)室查找原因。

2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交一次费管多久?

答:一年一缴费,缴一次费管一个自然年度(如2023年1月-2023年12月)。

2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后,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请咨询所属当地的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办理。医保咨询电话:12393。

2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都是税务局负责处理吗?

答:税务部门只是费款征收部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退费、待遇享受等都由医保经办部门负责。

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补缴以前年度的吗?

答:以当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公布为准。例如有新生儿医保允许补交上年度费款,会给税务传递征集计划。缴费人在掌上办缴纳这种补交费款需要在掌上办选“城乡特殊缴费”模块。如图


2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个体灵活医保)有什么不同?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年一缴费,缴费金额少,缴一次费管一年。而职工医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需要有连续性,缴费金额比较大,连续3个月不缴费的就会停保、停止享受待遇。而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报销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所属当地的医保经办部门。

25.新生儿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新生儿需要在出生90天内参保,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2023年6月30日后,超过90天参保的不享受财政补助。

另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含90天),在2022年12月28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费款,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当年出生次年办理参保缴费的,若出生当年发生医疗费用,需同时补缴出生当年的费款。

26.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显示缴费人的身份类别和缴费人掌握的实际不符?

答:缴费人可到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医保经办部门确认参保身份类别信息,医保部门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即可显示正确的身份类别。

2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怎么报销?

答:缴费人可向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医保咨询电话:12393。

2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缴费人可向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医保咨询电话:12393。

29.什么情形才能在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退费?

答:可以在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退费。

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第十六条规定: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至于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能否退费,主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缴费人自愿提出退费申请的,可予以退费。退费后,视为未参加居民医保,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在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缴费人发生死亡、重复缴费、重复参保等情形的,缴费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或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三个月内提出退费申请,可予以退费。退费后,视为从未参加居民医保,不享受医保待遇。

三是在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因参保人原因发生重复缴费、重复参保、死亡、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等情形的,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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