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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09:36 信息来源:七台河市税务局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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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七台河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在全市税务系统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分批次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七台河新篇章。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黑龙江省税务局和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构建六大体系、增强六大能力的总体目标,紧盯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接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让政策支持更称心、惠企实事更暖心、宜商环境更舒心,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行动内容

先行推出第一批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第一批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

1.组织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1)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在七台河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持续推出有针对性的便民服务措施。(2)与市、县(区)工商联合作,建立小微企业意见建议直联机制,推动改进税费服务工作。(3)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常态化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点、堵点问题。(4)针对征集的意见建议,个性问题点对点解决,共性问题由相应税务主管部门层级对应制定解决方案,积极响应反馈。(5)开展领导包联帮扶纳税人、缴费人活动,多渠道为企业排忧解难。

2.结合省局“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的服务策略,推出的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6)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税直达”工作,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偏好进行多维度研究分析,做好分析应用。(7)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从政策精准推送、办税提示提醒、资料递交送达等方面不断优化服务策略。(8)结合实际,不断拓展研究内容和方向,探索推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

3.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9)及时更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新政微课视频,税收政策培训辅导力度,不断提高政策知晓面和惠及面,降低纳税人政策学习成本。(10)以税收大数据为抓手,精准筛选潜在符合税收优惠的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开展精准政策推送,优化电子税务局申报环节,持续在简化企业申报流程上发力。(11)强化与财政、民政、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交换基础数据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基础研究资金收入等企业所得税支持科技创新类新政的一对一线下线上并行培训辅导,形成政策落实合力。 (12)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力度,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微信群线上宣传、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办税服务厅电子屏播放汇算清缴注意事项,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根据纳税人基础信息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信息,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提升申报质量的同时提高政策知晓面和惠及面,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

4.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13)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14)对符合优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进行辅导。(15)加强优先退税工作跟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退税审核。(16)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做好系统升级和运维工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17)及时处理、反馈纳税人提出的运维问题,缩短运维时限。

5.建立区域税收分析合作机制,联合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收经济分析,发挥以税资政作用,助力东北全面振兴。(18)落实东北地区联合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方案,做好东北地区联合税收经济分析工作。(19)明确常用税收统计分析指标口径、分类标准,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建立完善分析指标体系。(20)开展联合选题,联合开展东北地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推进东北全面振兴专题分析。(21)加强分析成果交流共享,强化区域分析人才培养。

6.深入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22)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集中采访等方式开展宣传,提高新闻宣传影响力。(23)举办税收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纳税人缴费人切身感受便利服务措施,开展体验式宣传报道。(24)与各市(地)税务部门联合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三)精细服务提档

7.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5)扩大对困难企业梳理范围,从制造业扩展到其他行业,充分运用大数据筛选锁定帮扶目标。(29)探索新模式,努力实现自主寻找上下游目标企业。(27)提出“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优化建议,推动扩大使用范围。

8.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28)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和岗责配置工作。(29)做好系统相关知识库维护工作,结合12366话务咨询热点,持续完善知识库问题及解答口径,提升问题识别和解答准确率。(30)落实省局调配12366坐席人员专职负责系统监测和人工解答相关工作,压缩问题解答和答复审核时间,提升问题解答效率和精准度。

9.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31)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做好技术支撑,确保全电发票和征纳互动等平台按期上线。(32)优化征纳互动平台建设。通过线上服务渠道,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远程视频咨询。(33)开展内部人员培训,组织人力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的咨询服务。(34)加强宣传辅导,征求意见建议,优化服务方式,逐步引导纳税人转变办税缴费习惯。

10.加深部门间合作,为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提供便利化服务,进一步减少城乡居民缴费时间。(35)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缴费人反馈情况及时优化升级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优化完善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保费选档缴费一体化,在税务机关一次办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丰富宣传手段,通过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发布缴费提示、操作指引、缴费指南等推文、视频,及时解答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36)持续拓展线上缴费渠道,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拓展自然人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云闪付、小程序、龙江税务APP等“掌上办”社保缴费渠道,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掌上办”社保缴费全覆盖,提高线上缴费率。(37)积极协调人社、医保部门开展跨部门业务协同联办,推行人社、医保经办业务和税务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

11.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提高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水平,强化政策宣传,助力大企业达产增效。(38)发挥行业专家团队服务职能,针对不同企业开展定制服务,提高个性化服务手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9)提高“大企业个性化服务管理平台”使用效能,利用平台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最新税收政策,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40)加强人民银行等第三方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健全与人民银行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涉税信息共享交换范围。定期与人民银行交换企业发票开具信息、纳税人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加强税收风险“前置”排查和提醒,以优质的服务,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税收风险。

12.结合东北区域边境特色,探索联合开展“一带一路”企业服务,打造“改革+国际税收”精品工程。(41)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加强东北区域税务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沟通、协调、配合、反馈机制,协力组织推进落实一体化工作任务。(42)按照省局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推进完成以大庆市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室为牵头“一带十二、辐射全省、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新模式,总结完善形成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做好推介。(43)按照省局工作要求,配合完成组织召开东北区域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座谈会,共同商定细化进一步联合推进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切实打通跨境税收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境外税收服务品质。

13.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联合开展东北区域多元化、主题式纳税缴费宣传辅导活动。(44)共建宣传品牌。落实省局振兴东北宣传辅导品牌和宣传主题,整合宣传资源,共享宣传渠道,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东北区域税收工作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45)分享宣传产品。围绕振兴东北,聚焦减税降费、税费服务、东北区域征管服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按省局要求分享推出宣传产品。(46)开展宣传合作。区域内部门协作,开展涉税宣传服务,加强联动互动,提升宣传效果。

14.推广就近办税系列服务举措,打造就近办税服务圈。(47)推广协税共治服务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在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等便民场所设置协税共治服务点,部署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业务。(48)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税务分局(所)设立具有办理、咨询、辅导、宣传职能的“便民税费服务室”或“便民税费服务角”,以网格化布局实现就近办税。(49)深化银税互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具备条件的地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银税互动服务点,部署自助办税终端,开展银税互动产品、业务的宣传辅导,实现税银业务“一站办”。

(四)智能办税提速

15.按照省总局工作部署,有序开展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建设,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50)做好现有纳税人身份信息的比对关联,确保纳税人能够通过原有身份顺利登录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业务。(51)开展纳税人操作培训。

16.按照省局工作部署,逐步实现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52)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省局信息系统升级和电子税务局改造后做好推广应用。(53)落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联合开展业务测试,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实现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54)开展纳税宣传辅导和操作培训。

17.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55)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落实好信息系统升级相关工作。(56)积极协调人民银行,联合开展业务测试,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57)结合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常态化开展纳税宣传辅导和操作培训。

18.提速涉税涉费业务事项办理,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58)梳理办税指南业务事项,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发布税务业务提速办清单。(59)开展一线人员培训,公开并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新时限办理税费业务。加强对业务办理全流程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业务按时办结率。(60)开展纳税宣传辅导,邀请办税人员现场体验,监督服务制度落实。

19.拓展“非接触”“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的广度深度。(61)持续推行网上办税为主、掌上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服务模式,拓展“非接触”“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和业务功能。(62)优化申报表填报功能,推行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63)多渠道征集意见建议,持续优化系统办税缴费功能,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

(五)精简流程提级

20.按省局工作部署,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64)做好系统升级及相关岗责配置工作。(65)及时处理、反馈纳税人提出的运维问题,缩短运维时限。

21.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66)进一步优化登记自动变更功能,增加变更信息精准提醒,变更完成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推送变更成功提示信息。(67)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自动变更事项范围。

22.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落实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68)做好相关功能推广,并对纳税人做好宣传辅导工作。(69)提供数据支撑,按共享原则及时推送共享数据。

23.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工作,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70)按照省税务局车船税联网征收子系统各核定库的相关要求,做好代收代缴环节减税、免税、完税信息全天候、全覆盖电子查验的宣传落实工作,提高保险公司代收质量,推行优质高效智能服务。(71)对省局实时在线、自动核验出现的车船税疑点信息做好核实整改工作,堵塞代收代缴漏洞,提高车船税代收代缴环节征管质量。

(六)规范执法提升

24.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持续加强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汇算清缴事中、事后风险提示结果应用。(72)做好相关功能推广,并对纳税人做好宣传辅导工作。(73)加强汇算清缴事中、事后风险提示结果应用,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规避涉税风险,进一步提升申报数据质量。

25.落实省局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的相关要求。(74)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75)开展精准宣传。了解纳税人信用评价需求,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预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提升政治站位,将“春风行动”作为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列入税务机关重要工作内容。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党建强引领主业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税收更好地融入服务国家治理,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坚持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把握连续第 10 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围绕行动主题和六个方面行动内容,建立“定清单、抓宣讲、听声音、督落实”机制,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依据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推动各项措施及时推出、落地。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推进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交流互鉴,确保“春风行动”措施落实见效。

(三)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复制推广。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鼓励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过程中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强化成果转化,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

(四)坚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适时推出有声有感、有形有效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春风讲坛”、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平台,加大对“春风行动”有效做法、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的宣介力度,提高服务措施知晓度和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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