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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09:08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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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齐齐哈尔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为目标,扎实推进我市税收法治建设,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齐齐哈尔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齐齐哈尔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收听收看“极光新闻”、“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法宣在线”、“齐齐哈尔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网络直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着力提高干部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认同,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统筹组织收入和推进减税降费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圆满完成组织收入工作任务

2022年,面临经济下行、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疫情多点散发等多重减收因素叠加的严峻形势,加强科学统筹,坚持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工作“两手抓、结合抓”,依法征收税费,确保应收尽收,圆满完成省局、市委市政府组织收入目标。全市共组织税费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3.6%,增收8.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1.4亿元,自然口径同比下降12.4%,减收14.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口径(留抵退税同期4.5亿元,本期20亿元)同比增长0.9%,增收1.1亿元;经济税收口径(本期预计新增减税退税缓税政策影响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9.9%,增收11.9亿元。地方级预计完成52亿元,自然口径同比下降14.6%,减收8.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口径同比下降1.8%,减收1.1亿元;经济税收口径同比增长9.1%,增收5.8亿元。

2、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减缓降税费两项工作,做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发挥统计分析职能,算好政策减收账、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确保退税工作顺畅。

(1).做好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工作,总结前期缓缴政策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政策效果跟踪。一是不断完善协调机制。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对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各成员单位主动担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工作流程中出现的“堵点”及时疏通,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高效率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缓税工作纵横信息流转顺畅。截至目前,已向省局反馈问题61次,解答基层局问题226次。二是全方位跟踪缓税进度。对已申报户数、已退税户数及金额、占比、未退税企业原因等情况进行监控并下发通报,对于进度缓慢的基层单位,及时电话督促,确保当日问题当日解决,避免企业缓缴后退税,出现工作反复,增大企业负担。全市共缓缴税费3.4亿元,无放弃缓缴企业。三是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对于政策出台前已入库缴纳的需要退税的税款,退税前做到“两核对”,确保退税名单准确,不漏退不误退;退税中提升“服务感”,开通退税绿色通道,并通过免填单、批量处理等方式简化退税流程,压缩退税时限;退税后做到“零时差”,在退税流程办结后第一时间提醒纳税人税款退至账户,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共为582户符合(2022年第2号公告)政策企业办理退税并重新享受缓缴0.5亿元,退税规模占比全省排名第一,退税户数占比全省排名第二。四是持续做好风险点梳理。5月份对退税企业是否重新享受缓缴情况开展自查,全市共自查580户企业(4,437条退税信息),自查存在问题企业共13户,涉及金额为276.6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毕重新享受缓税政策。五是做好政策效应宣传。在政策发布初期开展效应宣传,撰写3篇新闻稿件在报刊等媒体平台发表或转载,从企业角度展示了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2).强化工作机制保障,确保留抵退税直达快享。为确保留抵退税的“真金白银”“快准稳好”的落到纳税人的口袋,建立财政、税务、人行纵横协调联动保障机制,做到同步发力、目标一致,实现业务“齐心办”、信息“齐心享”、税金“齐心退”、监督“齐心管”的退税全流程保障,为留抵退税政策顺利快速直达纳税人保驾护航。一是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保障作用,采取纵横两向的“双提醒、双反馈”机制,同时,针对退税额度较大企业、地区实行定时特殊提醒制度,实时、动态、超前的提醒反馈和解决问题,形成全市一盘棋的三同步格局,极大压缩退税时间成本。二是在会商制度的基础上,更多采取电话、钉钉、专线邮件及线上视频会议等更灵活更有效的实时沟通方式,形成简单、复杂问题不见面就能快速解决,反馈和解决各层级问题50余个。三是对退税规摸底测算细化至分地区、分行业,坚持退税资金滚动预测推送财政、人行,确保退税财政资金有保障,人行快速反应办理,做到退税节奏快且稳,退税时间从原来的3-5日压缩到不足1.1日。四是全流程跟踪监控退税进度,坚持问题共享和统筹推进,对未能及时退付问题第一时间提醒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密切跟踪退库进度及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当日退库率和准确度,截至目前当日开票、当日发送、当日退库平均率在96%以上。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全国统一的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适时优化调整实施规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2.认真落实好间断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指导县区局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在3月初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向县区局下发包括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对标对表优化措施、推广拓展“远程问办、在线导办”、更新转变服务方式、持续做好“办税不求人”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提升、推进信用等级评价六项工作内容的《近期重点工作指导》,要求县区局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统筹落实,科学提升。

2.指导拓展“远程问办、在线导办”。一是组织县(市)区税务分局所云办税体验区导税员和办税服务厅远程问办系统客服座席人员共计90余人参加由服务单位中税网讲解的远程问办线上培训,标志着我市“远程问办、在线导办”的正式启动。二是在全市70个税务分局(所)实行“远程问办”的基础上,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关于拓展“专家客服”企业用客户端覆盖范围的通知》,在全市“百大项目”“千户集团”“专精特新”及有需求企业的办税用电脑上安装“专家客服”客户端,纳税人足不出户在办税用电脑上即可实现“线上申请+极速审批+远程问办+在线帮办”全环节、全流程、全链条业务办理流程。

3.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一是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海关等8家市级成员单位召开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纳税工作专班会议,传达省、市政府及省纳税专班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布置我市纳税指标工作专班下一步开展工作,着力在压缩退税时间、扩展“掌上办”缴费范围、落实“百大项目”服务措施、降低企业负担等方面持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二是制发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纳税工作专班关于印发

4.做好营商环境其他相关工作。一是完成2021年度市考县收口工作。向市优环办报送2021年度《纳税指标量化评估报告》及《纳税指标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统计表》《纳税指标县区评估打分表》。二是代表我局向主管市领导刘云策副市长汇报关于《2022年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里纳税指标制定情况,主要介绍了纳税指标8项工作任务的承接内容、工作现状、计划完成情况。三是做好落实《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调查问卷》问题整改工作。对《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调查问卷》中涉及税务部门的23个问题撰写情况说明、整理佐证材料、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按月、季报送问题整改台账及推进情况报告。四是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报送工作。做好协同市营商局编制助企服务手册工作,已向市营商局报送我市税务部门机构职能及助企服务内容、25个问题解答汇编、36个税务部门惠企政策目录;报送《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先后向市优环办报送2022年指标争创重点任务、《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分工》、《2022年营商环境指标改革优化措施任务分解表》。五是做好纳税指标关于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迎检准备工作。已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典型经验做法及相关佐证。六是按照省纳税专班工作要求,从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三方面开展针对通报典型案例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自查。经自查我市不存在影响税收营商环境问题。

5.做好2022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高度重视此次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主动向市领导汇报参评准备情况。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纳税评价工作专班,召开三次评价专题会议,由纳税服务科牵头,组建法制、货劳、所得税、征管、社保、财行、收核、稽查、纳服中心等10部门及部分县区局的省市级业务能手、历次参评业务骨干等十余人组建营商环境评价专班,同时邀请三家责任单位指派的5名同志参与税费率测算。专班于9月末开始集中办公,按照各人特长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有序开展营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把握要点,抓好培训。通过学习评价方案、观看培训视频、研读培训手册、分析历次参评评估报告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专班整体参评技能,全体专班成员都能做到深入理解、全面掌握此次评价的填报要求及统计口径。专班成员按责任分工完成每日工作任务,遇到问题共同研讨解决,同时积极与第三方评价单位线上沟通,第三方累计答疑50余条。三是紧密配合,加强沟通。从对内对外两方面加强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构建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局内相关业务部门成立后备团队,随时为专班提供人员和政策支持;县区级税务局积极提供典型案例素材等基础信息资料。与指标配合单位社保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密切沟通,获取政策类、措施类、宣传辅导类等100余项信息。同时积极配合其他指标牵头单位,局内对口部门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其指标顺利填报。四是分解指标,梳理佐证。将四个二级指标分解成116条三级指标,实事求是精准确定填报数值、归集整理相关佐证。取自熟练操作财务税务系统的企业办税人员时间标准统计综合办税时间,将案例与我市实际工作相结合,反复推算总税费率,按照系统工单数据确定税后流程相关数值,确保指标填报结果的科学、真实、准确,同时按照指标类别做好政策文件、指南指引、系统截图、操作视频等300余条佐证的归集整理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税务执法力度

紧紧围绕全省稽查22条工作要点,部署落实稽查工作重点,并根据全市税务工作会议任务清单制定工作措施,时时跟进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选案工作。坚持从源头规范选案工作,保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兼顾效率和公平,全年开展2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累计自查辅导68户,已入库税款及滞纳金4100余万元,另外按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要求,累计接收市人社局、交通局、文旅局、商务局等部门任务案源153户。

2.推进“精诚共治”试点工作。积极落实省、市局文件精神,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制定工作衔接标准,织密涉税风险防控网和打击违法犯罪高压网,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3.依法依规受理检举工作。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的通知》(齐税稽便函〔2022〕1号),坚持“谁查办、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举案件查办质量。启用检举接待室,规范举报案件受理处置流程,有效规避潜在执法风险。全年共接待检举案件43件,其中来访案件12件,来信检举26件,12366转来检举案件2件,来电2件,邮箱1件。

4.致力打造信息化稽查。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拓展“四室一包”应用场景,运用信息化战法,通过各类软件加强稽查系统业务管理,切实增强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稽查办案能力,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二)创新税务执法方式。明晰“1+N”模式概念,锚定目标矢力推进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高效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市局主要领导首次提出“1+N”稽查工作模式,半年来,稽查部门先后完成定义概念、制发方案、督导推进、成果总结等环节工作。目前该工作模式发挥预期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市稽查工作方向愈加明确、重点愈加突出、条理愈加清晰;二是反映稽查成果的关键数据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增幅;三是稽查部门的打击震慑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1.提高站位,部署推进

准确把握“1+N”稽查工作模式(以下简称:新工作模式)的含义,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市局主管领导2次组织召开稽查工作会议,对“1+N”稽查工作模式进行专项部署,讨论通过《“1+N”稽查工作模式实施方案》(齐税稽便函〔2022〕3号),期间,多次进行会议研究和实地调研,不断进行完善,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创新性、长远性工作抓好落实。

2.统一思想,笃行实践

该工作模式重点在“1”,即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将“1”的概念外延为特定时期稽查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市局工作重点协同推进全局工作。一是全市共对28户各级重点税源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辅导以及税务稽查,其中国家级重点税源企业1户,省级重点税源企业13户,市级重点税源企业5户。二是将包括将一重机械股份、建龙北满特钢等多年未实施检查的一批重点企业纳入检查范围,进行重点稽查。重点税源企业已经实现查补4,315万元,占总查补额的50%,累计入库2,780万元,占总入库额的40%。

3.总结提升,完善战法

该模式运行以来,我市稽查工作整体上了新台阶,各项工作安排更加主次分明,井然有序。一是对工作进行整体评估。不断夯实新工作模式的理论基础和机制流程,初步形成便于推广应用的经验材料,作为工作创新适时向省局稽查局推荐上报,为全省强化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稽查提供参考。二是对问题研究应对措施。针对税务稽查自主选案手段不够先进、稽查人员业务能力不均衡等问题,主动同市局增值税发票风控领导小组和风险部门开展信息互通,加强部门合作,扩大案源渠道;将更多优秀的稽查力量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倾斜,查办精品案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税务稽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充分考虑到重点税源企业一般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做好政策宣讲,取得对稽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发生负面效应。三是加快对现有重点税源企业案件的查处进度,积极组织税款入库,整理形成了运行情况报告,并根据市局工作要求进行专题汇报。

四、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妥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

一是聘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税务行政复议、税务稽查等重大税务事项的前期工作中,为重大决策做好基础性工作,截至目前, 法律顾问为全市税务系统提供法律服务40余次;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作用,为在全面依法治税建设工作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枫桥经验”,在讷河市局、龙江县局和富裕县局试点,成立了“公职律师涉税服务中心”,以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为主要工作内容,推动争议化解,妥善就地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力争做到“小事不出分局(所),大事不出县(市)区局”;三是建立公职律师培训基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加强公职律师及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培养和使用工作方案(试行)》,在齐齐哈尔市双正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公职律师培训基地,开展公职律师参加律师实际业务跟学培训。今年首批参训3名公职律师,从立案开始全流程协助主办律师办理相关诉讼或非诉讼业务,丰富了公职律师的工作经验,增强了实战能力。

(二)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工作,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按照省局《关于登录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定期录入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的通知》(黑税法便函〔2019〕1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的有关要求,登录司法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维护本级及下级行政复议人员信息,顺利完年度成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平台。

(三)构建“齐心”纳税服务格局

引入“枫桥”“东莱”经验,积极推动办税服务场所向沟通交流、精准辅导、权益保护等多元化服务转型,在前期完善线下纳税人之家功能的基础上,丰富“齐心+”纳税服务品牌内涵,成立了集涉税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五大功能为一体的“齐心办”工作室,及时调解和处理好涉税费争议,为解决基层分局单个业务部门无法独立处理的纳税人复杂税费诉求及群体性“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将涉税矛盾争议消弭于基层。拓展“云办税”服务范围、整合“办不成事来找我”窗口功能等服务措施与“齐心办”工作室直联直通、无缝衔接,架起征纳沟通“连心桥”。依托业务骨干驻守基层税务工作室,“一站式”归口答疑,已累计为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87个。

五、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推进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持续开展督察审计工作,不断提高治税管队水平

1.做好配合审计署驻哈特派办审计工作。自2021年11月15日至3月4日,审计署驻哈特派办进驻我局开展为期近3个月的审计工作。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督察内审处的指导下,市县两级配合专班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提升站位,增强配合审计检查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最终确认问题10个,涉及纳税人392户次,涉及税额20,490.40万元,并均已整改完毕,追责60人次。

2.完成年度层级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依据省局督察内审工作要点,制定了市局2022年度督察内审工作计划,确定了2022年度层级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监督内容及重点、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全年完成了对龙沙、铁锋、昂昂溪、克东、富裕等5个县(市)区局的层级督察审计以及“三公”经费、办公费、会议费、食堂费用、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工作,对查出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进行归纳,要求各县(市)区局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同时完成了层级督审及专项审计的录机、报表、归档、总结工作。

3.完成6个基层局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了对甘南县税务局、富拉尔基区税务局、讷河市税务局、拜泉县税务局、碾子山区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等6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对工作情况及时予以录机和归档。

(二)加强税务执法制约和监督

1.重点工作督导情况。全年开展了三项重点督导工作。

(1).个税督导工作。自2021年12月以来,按照省局工作部署,采用“数据分析+案例描述”方式,对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五项延续性政策落实情况及2021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了跟进式督导。以分析退税审核、异议申诉等相关数据为基础,结合远程和实地了解的具体情况为案例支撑,及时做好风险防控,督促改进提升工作质量。全年先后开展30轮个税督导,实地走访6户纳税人,5个办税服务厅,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集意见建议3条。市局电话抽访办税大厅20人/次、个税条线人员16人/次,发动税务干部及纳税人进行个税APP体验情况反馈20人/次,确保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平稳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2).一户式管理机制督导工作。按照省局工作部署,6月份制定了《一户式管理机制督导专项方案》和《一户式管理机制增值税发票内控工作方案》,下发至基层各单位,要求全面掌握工作内容。持续对基层局专票电子化风险防控按日巡查内控平台、按日办结风险点的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全市工作任务日清日结。

(3).全电发票督导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电发票“大循环”阶段第三批受票扩围试点情况督导工作要求,市局立即开展对全电发票受票试点推广情况的跟进式督导,针对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内外并行”培训宣传、网格化服务开展、系统运行保障、风险防控、舆情监控机制建立等6个方面对全市税务系统开展督导工作,下发《全电发票应知应会》(领导版、税务干部版),并随机对12名税务干部进行了电话抽查,督导过程中收集意见建议2条,推动我市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稳步运行。

2.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年初工作会议安排,法制科牵头深入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制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工作方法和步骤,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科、征管科和稽查局共同参与此项工作。对决定性执法文书制发送达程序是否缺失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是否得当、欠税管理是否规范和稽查协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缺失或规范等4个项目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情况,自2022年9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原来基准下的处罚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截止10月末,完成了专项整治方案全部工作内容,并初见成效。本次税收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12类5397个问题,已整改3245个,无法整改2152个,其中电子送达为“正在送达”文书信息1334个,属系统原因无法处理。责任追究781人次。

六、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

(一)建设高应用效能智慧大厅

把“不见面的服务就是最好的服务”理念贯穿纳税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一系列智能化升级举措。一是功能区域多样化。将智慧办税服务厅划分为入门认证区、自助填单区、双屏辅导区、云桌面办税区、数据展示区、24小时自助办税区、可视化云税厅、掌上办税区、便民区、VR体验区、应急窗口等不同功能区域,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样性和便利性的服务。二是导税分流智能化。进厅闸机通过人面识别系统自动完成对纳税人的体温测量、口罩佩戴、健康码识别等功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纳税人禁行。进厅后,纳税人可通过智能导税设备明晰业务办理区域,通过导税机器人引领前往指定功能区办理业务。三是设备应用集成化。云办税显示屏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操作界面,汇集了办税缴费软件、办税网页及微信等常用软件,能够实现屏蔽弹窗广告、统一线上杀毒、快捷更新升级、数据信息采集功能和“一键呼叫”远程问办中心在线辅导等综合功能。配置了集辅导与办税于一身的双屏办税终端,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上屏对系统操作步骤进行指导,纳税人可在下屏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帮助纳税人熟悉操作流程,减少人工辅导力量。通过智慧办税切实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体验感,已建成4家智慧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减少了72%,服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二)构建乡镇“十分钟智慧办税服务圈”

针对偏远乡镇纳税人办税不便的问题,在20个乡镇分局(所)建设了集“云桌面”“远程问办”系统于一体的“智慧微厅”,结合当地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投放共计47台自助设备,满足7×24小时自助就近办税需求。纳税人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办理人员身份信息登录云桌面办理涉税业务,对需要咨询的业务可通过点击“专家客服”与区(县)税务局云办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音视频通话,寻求远程协助操作电脑界面实现即时帮办,打通了乡镇办税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智慧微厅服务纳税人2.6万户、缴费人76万人。

(三)积极拓展“云端问办”

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全市统筹建立4个云办税服务中心,各服务中心抽调局内青年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团队,每日负责接听辖区内纳税人“远程问办”音视频来电,为纳税人提供“远程问办、帮办结合、问办一体”的服务新模式。为企业免费安装“远程问办、帮办”软件7507户,安装数量占企业纳税户数的23%,实现涉税事项“不见即办”、政策红利“不来即享”。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业务咨询4326次、“远程帮办”937笔。

深入落实《意见》,精心谋划智慧税务蓝图,全面完成金税四期顶层设计,深化税收征管理念、业务、技术、岗责变革,推动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转变,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有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

做好我市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自2022年8月28日,正式启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制定我市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方案,完成验证测试、业务培训工作,顺利接收试点省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局各税源管理部门均已实现受票全覆盖,共接收到广东、上海、内蒙古三地企业向我市纳税人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215份,省局共向我市推送全电发票受票“预先服”重点企业830户,非重点企业4138户,共计4968户,截至目前,全市重点企业 “预先服”任务全部按质按量办结,办结率100%,非重点企业“预先服”任务已办结4136户,办结率99.86%。

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圆满完成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局法制科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市参考人员参加省局组织开展的模拟考试13次,并多次对模拟考试成绩进行通报,以促进考生坚持学习、持续保持备考状态。另外会同市局组织人事科,精心筹备分别于于4月份、8月份共2次为参考人员举办考前集中备考班,组织参考学员集中复习备考。2022年全市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共计95人,全部参加考试,通过率为100%,考试成绩及通过率同上一年度相比大幅度提高。

(二)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内容,最大程度发挥领导干部在法制学习中的带头作用,全年年共计集中学习12次,统筹安排市局各税政部门会前讲法,领导干部带头系统学习税收法规政策。11月份,为进一步提升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好头、学在前、作表率,组织全市17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局举办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落实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在深化依法治税实践、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等方面持续加力加劲,带动广大税务干部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三)开展业务运维人员轮训工作

为进一步培养、锻炼各县(市)区局征管青年业务骨干,提高全市征管一线工作人员理论业务和实际操作能力,打牢征管基础,从2022年1月起分批次开展全市征管青年业务骨干轮训工作,轮训内容为金税三期系统业务运维、金税三期系统岗位配置、邮政委托代征管理、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系统、欠税管理、征管数据质量、税费管理提升工程等,截至目前共开展6期轮训,培训19人次,编写《邮政委托代征疑点问题操作手册》、《税费管理提升工程操作手册》、《税收征管5C操作手册》、《金税三期系统业务运维操作问题汇总》等4项操作手册下发各县(市)区局,进一步提高征管一线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八、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梳理、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会议报告制度、会议审批制度、大事、要事上报制度等制度、规程、办法。二是“三重一大”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市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专题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贯彻执行党组会均形成会议纪要。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根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将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为“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做到了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一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新的一年,我们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我市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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