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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7:19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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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税收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税务局党委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委集中理论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学习。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百五十余名参加省局举办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兴税APP对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在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指导,整体布局、统筹规划各项税收法治工作,不断提升税收法治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2年,全市税费收入累计完成165.5亿元。


2.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效显著。市(县、区)税务局两级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留抵退税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通过采取网络课堂讲解政策、网格员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对3500余户符合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针对性宣传辅导,让纳税人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均按照留抵退税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部退还到位,增量留抵退税圆满完成既定任务目标。严格落实新出台的扩大“六税两费”享受范围优惠、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部分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等一系列组合式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


3.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11项29条提升措施,切实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加大服务成效宣传力度,截至12月31日,市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已推送原创工作动态19篇,政策解读22篇;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稿件139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23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发稿件3篇、《税收文学》刊发稿件1篇、省级媒体刊发稿件47篇、网易、腾讯、搜狐等商业网站上刊发稿件11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多元化办税,通过推行网上、掌上、线上“三位一体”人工智能咨询新模式,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率已达到98.12%。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召开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印发《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重点部署7个方面25项工作。对近三年的党建主要文件进行梳理,制发《牡丹江市税务系统党委及党委委员(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22年度任务安排表》,对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完成次数、文件依据进行归纳整理。组织学习、推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口袋电子书。


2.开展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年配合地方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审查清理工作2次;按省局政策法规处工作要求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1次,已自查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1个、继续保留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3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严格落实《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结合实际,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将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2.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稳步推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解决涉税争议和涉税相关法律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在解决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时及时征求法律顾问的相关法律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十余次,解决了在社保费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中有关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整体提升了我局的税收法治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评估稽查工作,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落实好查管互动和税警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力度22条措施,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以及虚开骗税、骗取留抵退税等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款安全。


2.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基层“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反馈。及时掌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录入质量、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自查整改工作。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执法执勤用车(汽车)68辆、执法记录仪131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5台、摄像机5台、照相机4台、录音笔16只。


3.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7大类55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税务干部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兼顾税务执法柔性和刚性相统一、科学性和合理性相统一、系统性和灵活性相统一。


4.高质量完成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顺利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市局为所有学员购买了网络平台培训课程,培训采取线上教学方式,邀请了系统内各领域的专家及优秀兼职教师进行授课,对税收基础知识、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同时县区局领导对参考人员实行一对一包保,及时了解掌握考生学习进度和思想动态。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共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数36人,实际参考人数36人,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为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印发《全市税务系统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信访维稳应急处置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分配工作任务,排查风险隐患,做好应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工作。


2.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组织、协调本机关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 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分析研判,正确引导涉税舆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妥善解决税务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我局共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为对稽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税务行政复议,1件为对征税行为不服提起的税务行政复议。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局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对稽查局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依据、证据认定和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对2件复议案件作出了维持处理处罚意见的复议决定,1件协调案件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


2.有效应对税务行政诉讼案件。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发生的税务行政应诉案件共3件,其中2件经开庭审理,已经胜诉。1件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撤诉。在应对诉讼案件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应诉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应诉,把工作做在前面,做实做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提交证据资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同时有计划地组织系统内公职律师参加应诉准备工作和庭审现场,通过实战锻炼队伍。


3.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解决涉税矛盾纠纷案件中的参与作用。对于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我局在召开复议委员会审理会议后,充分征求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发挥其在法律专业领域的优势,为复议案件进行把关。对于税务应诉案件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应诉案件,参与诉讼过程,代为出庭、提交证据、接受相关法律文书等。


(八)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高效开展审计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通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层级督审、专项审计等工作的开展,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监督,共完成9个督察审计项目。


2.强化常态化权力监督工作。通过常态化推进税收执法疑点筛查与核实整改、追责工作,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内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3.持续开展现金税费征缴风险专项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制定《牡丹江市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操作流程指引》,将现金税费征缴整治常态化,并按照省局要求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以往省局下发现金税费类疑点指标12项126366条疑点进行复核,有效排除税款截留和大头小尾风险。组织区(县)级督审部门以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抽查,市局在此基础上进行再次抽查复核,对发现问题进行持续跟进并整改反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拓展智慧办税、“非接触式”办税等多元化办税缴费渠道,积极建设形象统一、内容规范的“云办税体验区”,“云办税体验区”集远程“问办帮办、网上审批、咨询辅导、即时维权”等功能于一体,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在线问办+极速审批”的办税体验,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目前所辖13个县(市、区)局均已设立“远程问办座席”,并在乡镇所设立“云办税体验区”,共配备35台云办税设备。截至12月31日,为全市4300余名纳税人在云办税体验区完成业务办理,远程坐席人员开展咨询辅导1250余条,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时间5000小时以上。


2.推出车船税申报掌上办,解决“属地”制约问题,实现业务“码上办理”、税费跨区域征收。纳税人通过微信扫描龙江税务app二维码,进入对应模块,录入车辆信息、所属税务机关等具体信息,五分钟内即可实现个人线上申报、微信缴税、生成完税证明等全套流程,该流程目前已在全省推广使用。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体制机制。及时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充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前学法的工作要求,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之前进行会前学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


2.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日常化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于“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退税减税督导工作、执法督察落实整改工作等多项依法行政相关工作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得到部署落实,全面推进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税收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主要问题


1.干部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仍需要加强。当前的税收执法形势较为严峻,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税务干部执法风险不断提高。因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导致有的干部执法水平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这都需要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提高。


2.法制机构配备力量仍有待加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中,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税收法治理念、法律专业知识储备等直接影响到法治工作的推行情况。目前,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凤毛麟角,很多基层税务机关都没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具备税收业务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这些都制约了本单位法治工作的推进,影响了法治工作质量快速有效提升。


(二)工作建议


1.及时更新税收法治理念。提高全体税务干部对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的认识,认真领会法治、公平、争议、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形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2.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税法知识普及教育,使纳税人执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丰富宣传手段,使广大纳税人能够全方位、多渠道了解税法内涵;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强化税务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使税务人员加深对税收基本法规的理解。


三、2023年税收法治工作谋划


(一)持续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继续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二是全方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整合条(税务)块(地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梳理法治建设的着力点与落脚点,不断提高我局法治建设系统化、条理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大深入基层单位进行法治工作调研的力度。积极深入各基层单位,通过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各单位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寻求解决方案。四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系统内公职律师的作用,研究各项涉法事务,帮助解决税收执法中的疑难问题。


(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一是夯实工作基础,统筹监督资源,加强内控管理,持续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强化税收执法日常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日常考评中的过错行为。三是推动主责部门完善内控监督平台中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维护,定期开展风险筛查,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的信息化手段开展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四是释放内部控制职能效用。以落实整改为契机,结合退税减税免税缓税等重点工作,通过内控平台、常态督审、快反系统以及有效追责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进一步发挥内控护航作用,有效提高我市系统工作质效。


(三)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关,按照有件必备和绩效考核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制发时要及时向省局报备。二是继续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程序和要求和省局统一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会同稽查部门实现重大税务案件的应审尽审。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案件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三是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提升“三项制度”工作质效,夯实各项制度基础性资料,注重与现行相关制度深度融合,注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推行质量。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通过会前学法、集中学法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二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税收相关法律的培训工作及新入职公务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树立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规范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行为,使税务干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税收执法权。三是适当进行基层公职律师或法治人员上挂轮训,抽调业务骨干开展执法督察、案卷评查等方式来提高法制队伍依法执法的素质。


(五)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发生的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认真贯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对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税收执法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其充分参与到复议和应诉工作中来,不断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法制科,于斯佳;联系电话:0453-62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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