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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通告

伊人社函〔2023〕175号

发布时间:2023-05-16 09:33 信息来源:伊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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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业务系统一体化平台上线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黑社险中心函﹝2023﹞13号)要求,我市将于2023年6月16日至7月13日进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上线系统切换,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失业保险业务暂停办理。为确保系统数据顺利切换,如期实现省级统筹上线运行,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失业保险费征缴、人员增减变动等相关业务将于5月31日至7月13日期间暂停办理。税务征缴失业保险费截止时间为6月9日16:30分,请各参保企业(单位)务于此时间前完成当月缴费。

二、5月17日起暂停办理跨省“转移接续联系函开具”和“转移接续联系函接收”业务。

三、5月31日起暂停办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申领业务。

四、5月31日前申领的失业保险待遇,于6月13日前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全省工作安排,预计2023年7月13日后恢复各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省级统筹上线期间,给全市各参保企业、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伊春市社保中心:3776260、3903043

伊美社保分中心:3386162    乌翠社保分中心:3987139

友好社保分中心:3298801    金林社保分中心:3738957

铁力市社保中心:2282778    嘉荫县社保中心:2687068

汤旺县社保中心:3535618    丰林县社保中心:3562978

南岔县社保中心:3476377    大箐山县社保中心:2589618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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