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税送达公告〔2023〕 23号
牡丹江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31000660237134E)
你(单位)2023-04-01 至2023-04-3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4-01 至2023-04-30 土地增值税(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4-01 至2023-04-30 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海林街49号
联系电话:0453-566003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