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各县(市、区) 税务局,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动 多种税费宣传模式与税务工作相融合,加大税费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市税务局决定持续开展对外税收宣传工作。现结合全市税收宣传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
(一) 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税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做好税费宣传产品内容审核,确保税费宣传产品的准确性、时效性,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提高税法遵从。
(二) 加强工作统筹。要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做好税费宣传产品策划、制作、发布工作,针对最新政策、政策热点、政策难点,制发准确易懂、形式多样、通俗便民的宣传产品。
(三) 做好服务保障。要做好宣传产品需求评估,强化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重视培养人才队伍,积极做好税费宣传产品保障工作。
二、加强组织,建立税收宣传常态机制
(一) 建立办税服务厅宣传机制。办税服务厅是接触纳税人 最多的地方,各县(市、区) 税务局应充分利用这一场所进行系统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服务厅的“宣传栏”,公布税收政策法规,做到“常换常新”,使纳税人能学有所用。二是设立专门咨询点,编制发放税法咨询服务卡片。三是设专人负责解答提问,使纳税人时刻感受到税收宣传的氛围。
(二) 建立定期宣传活动制度。定期组织网格员进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市场,开辟社区阵地,利用税收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牌、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在集中的市县、矿区、 繁华街道、集贸市场统一开展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点、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形成税收宣传“大课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 定期举办税企交流会。每季度举办一次税企交流会,开展涉税知识讲座和培训,对税收会计知识进行讲解,印发一些通俗易懂、内容实用、操作性强的小册子,及时告知企业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并对近期内国家政策行解读,使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少走弯路。
三、创新宣传形式,持续开展对外税法宣传工作
(一) 创新宣传形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联合本单位宣传主管部门,与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民生大厦、社保、公积金、商业银行、公共交通、商场等单位保持联系,定期开展税收宣传工作。税收宣传月可以利用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播放减税降费宣传短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
(二) 针对不同纳税人,进行分类宣传。针对大中型企业多数能守法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实际,开展纳税人诚信纳税等级评定活动,以模范纳税户的典型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纳税;针对个体工商户点多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组织小分队,深入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开展税收咨询活动,通过晚会等载体进行宣传,寓税收宣传于艺术形式;针对普通消费者日常消费行为众多,税收观念不强的特点,重点加强对发票的宣传,以增强索取发票意识,加大以票控税的力度。
(三) 抓住重点进行集中宣传。采取集中式宣传与经常性的辅导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税收征管法及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解决广大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寻找纳税意识薄弱的“盲区”,如个体税收、农村税收和偏僻地区的纳税人,加强对税务干部精神面貌的宣传,采取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正面宣传,让纳税人很直观的感到
自己为国家作出的贡献,感受到税务干部为国家聚财的艰辛,从而自觉增强纳税意识。
各县(市、区)税务局在贯彻落实《宣传机制》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将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报告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2023 年 1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