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道里税 税告 〔2023〕 17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2023年 06月 07日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 文书字轨 |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自然人 | 委托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起 | 代征期限止 |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
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现居住地地址 | |||||||||
1 | 道里税 委 〔2023〕 55 号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 58855197 | 唐宇 | 58855197 | 本辖区个人保险代理人代理费收入 | 2023-05-23 | 2023-12-31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 个人保险代理人代理费收入3%(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 市区按增值税额的7%(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的3%(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的2%(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 |||
公告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里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