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西安区税务局2023年7月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3年7月纳税人欠税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西安区税务局
2023年8月30日
x欠税公告8月(7月属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