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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08:43 信息来源:松岭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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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局、地区局和松岭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做实做细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线上主要以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网站、地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魅力松岭官方公众号为载体,及时推送宣传文字、政策解读视频,进行主动公开。并在中国网、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刊发文章,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线下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宣传板张贴最新公告文件、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省局、地区局和松岭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强化公开信息管理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办公室组织落实、各部门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拓展信息公开平台

我局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主阵地作用,配合各类新媒体推送,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发布最新政策法规和重大税收事项,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公开方式,认真做好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监管公开等工作。建立税企微信群、钉钉群,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确保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紧紧围绕税收征管改革,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方式,推进涉税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我局落实地区局关于政务公开的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对照指标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通过绩效成绩反映工作成效,实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向激励和制度约束。此外,我局还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距离上级部门要求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专职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创新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局、地区局和松岭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优化与上级部门及各级业务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沟通;二是组织人员开展多种形式交流学习,开拓视野,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宣传形式;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借助更多新媒体手段,创新税收政策宣传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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