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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呼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0:14 信息来源:呼兰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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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呼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呼兰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呼兰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路263号,邮编:150500,电话0451-573801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重点内容,采取“省局集中公开”和“基层制作公开”相结合模式,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拓展宣传渠道,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呼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呼兰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助力市场主体快速恢复,结合“需求大征集 服务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通过政策打包、按户推送进行“精准滴灌”式辅导,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同时,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LED大屏幕、宣传栏公示最新政策和办税流程,助力呼兰区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最大程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呼兰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各项要求,积极融入冰城税务宣传大格局,筑牢税收宣传主阵地,聚焦中央级、省级媒体,积极拓展呼兰税务宣传广度,全年通过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人民法治网、中国商报网、中国报道网等中央级媒体发布报道6篇,通过黑龙江经济网、黑龙江新闻网、东北网、法治时代网等省级媒体发布报道4篇,“哈尔滨税务”微信公众号对我局报道2篇进行了转载,通过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区县动态”子栏目主动公开信息报道20篇。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邀请区委统战部、工商联、新联会、部分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的税收政策培训会通过哈尔滨新闻进行了报道。全年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2023年度,呼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本年无新增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做好本局“区县信息公开”频道维护工作

本年度呼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区县信息公开”频道维护更新工作,全面梳理“区县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压实工作责任,“一表打尽”方式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相关科室按时、按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同时,严格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完成外宣稿件的审核、转载、登记工作,并同步转载到市税务局媒体视点栏目。

(四)统筹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管理工作

本年度呼兰区税务局继续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保密管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对敏感内容和纳税人隐私等信息逐一进行脱敏处理,严防出现信息违规公开和泄露纳税人隐私等问题。

(五)强化监督考核保障

呼兰区税务局充分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细化考核指标,压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头,保证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衔接有序、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呼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一表打尽”实现了“按图索骥”的成效,各部门配合、工作落实均有很大提升,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包括:区局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审核流程、重点内容、公开期限等要求理解的还不够具体深入,可以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向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看齐,完善“标准动作”,更加主动强化外宣,确保外宣稿件质量数量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呼兰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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