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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46 信息来源:延寿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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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延寿县西同庆街236号,邮编:150700,联系电话:0451-530205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2023年以来,在省、市税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尽心尽力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现将本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让纳税人快捷方便了解到最丰富、最权威、最实时的税收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2023年,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与流程,规范业务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按规范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延寿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工作,切实发挥税收政策效应,为更好地服务于民,明确各项工作负责人员,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阐明政策的内容,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重点精细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延寿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规范化管理,使其成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通过政务平台及时发布涉税公告、提供涉税信息查询,开展税收宣传和税收辅导等活动,解答纳税人各种问题,为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全方位渠道。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延寿县税务局坚决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强化监督考核,及时答疑解惑。认真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有质疑的问题要认真解答,及时反馈。以每年政务公开为契机,规范业务流程和标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有提升空间:一是政府公开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有待加强,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2023年,延寿县税务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提升系统应用度,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延寿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延寿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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