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呼中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5:13 信息来源:呼中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和呼中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各类涉税信息,按照公示审批程序在网站上发布当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显眼位置张贴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办税服务指南等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公示信息。税收网管员及时通过税企钉钉群向纳税人缴费人转发政策信息等。强化涉税信息稿件的刊发,2023年共计在国家级媒体、省级媒体发布涉税信息稿件17篇,省局、地区局内网刊稿96篇。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公开相关程序,延时机关各部门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优化办理流程,依法保障信息申请人合法权益。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工作。2023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信息公开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严格开展政务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的事项一律不对外公开发布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按照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标准及时更新网站模块下内容各项内容,提升规范化公开水平。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核指标,坚持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追求其责任,有力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信息还不够畅通,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人才队伍有待扩大

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强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建设。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储备后续人才而努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加格达奇区兴安街西人民路北 邮编:1650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