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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塔河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14 信息来源:塔河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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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塔河县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机构只能、领导简介、税收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其他非公告等信息,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在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更新单位领导分工和人员岗位变动信息,针对已出台的税费政策,及时公开税费政策指引、问答等执行口径,促进税费政策执行统一。2023年,我局积极举办政策解读线下宣传活动5次,积极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规定,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无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塔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明确政务公开类别、责任部门、内容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规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规定,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舆情把控。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塔河县税务局-区县局信息公开专栏的阵地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纳税人和公众获取税务信息,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直达快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严格专人负责制,强化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妥善处理各类涉税舆情,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线下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部分信息没有及时公开,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全面到位,部分栏目没有及时更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和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包括: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采取在线培训、线下培训等方式,灵活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二是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内容审核,安排专人及时跟踪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税务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塔河县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塔河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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