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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6:49 信息来源:桦南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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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桦南县新兴路110号,邮编:154400,电话:0454-63100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不断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相关内容。按月动态更新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非正常户、欠税和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进行公开发布,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30条,其中行政许可625条、行政处罚105条、行政强制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2023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层层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逐步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对照“新条例”新要求,对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各类公开信息,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规范公开方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中,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主动接受市局和地方政府的监督,及时通报考核成绩,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积极主动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支撑有力。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改进提升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时效滞后等问题。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南县税务局将进一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保证政策公开时效。针对政策调整变动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媒体等渠道及时进行公开。二是拓宽收集群众反馈信息渠道,通过开放“三微一端”评论渠道、公开政务服务电话、信箱等方式,积极接受群众反馈信息,解答群众疑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2023年全年未产生政务信息收费情况。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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