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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3:59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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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91号,邮编:161000,电话:0452-6028619,电子邮箱:swjbgs202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需求,及时、准确、规范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开展政务公开。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持续公开本机关税收统计、人事管理、纳税服务等政府信息,及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税收执法情况。二是加大传统媒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在机关办公楼、办税服务厅、高铁站、飞机场、各大商场等开展“万屏联动”播放税收宣传视频。三是发挥网络传播媒介作用,充分利用“齐齐哈尔税务”微信公众号、纳税人缴费人微信群、门户网站等宣传税收政策,创新运用直播方式推进数电票可视答疑,通过网络媒体矩阵持续扩大宣传辐射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审核机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组织系统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环节工作规范有序。2023年,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与公文审核同步开展。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严格执行三级审签制度,从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维护更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官方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按要求及时更新领导简介、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税务工作动态。加强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规定程序给予回复。以政务新媒体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引导重要平台,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截至2023年末,“齐齐哈尔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06660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处理水平。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定期进行考核,以考核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要求政务公开电话专人负责接听,不定期对电话接听情况开展全面抽查,确保社会各界监督反馈及时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进行,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内部流程还有待优化、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将采取以下优化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相关渠道,积极探索纳税人学堂、视频直播解读等新形式、新路径,着力提高公开质效。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时回复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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