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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虎林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4:26 信息来源:虎林市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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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虎林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公开情况,建立相关制度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确保落实,做到了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能对外公开的坚决对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注重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沟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及时做好电话告知,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依法将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税费法规等事项及时在虎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进行公开。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工作,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辐射面,做好公开信息的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的积极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各类网站网页的更新,及时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府信息,赢得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好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显要位置公开单位主要职能、内设及外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主要职能及局领导个人信息等内容,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税务营商环境。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单位未出现任何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始终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进一步进展,但同时也存在政务信息公开数量不多、质量还待提高,没有完全达到标准和要求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下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切实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税收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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