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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44 信息来源:桦川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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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以税收工作为中心,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南段,邮编:154300,电话:0454-38395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细化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推进,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按照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深化改革、规范法规、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97条,其中行政许可523条、行政处罚3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突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依托工作平台,及时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向导,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全面梳理权责事项,对照工作要求,对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各类公开信息,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征纳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办公室牵头处理日常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明确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平稳落地;二是对于责任追究结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惩教结合的原则;三是持续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明确责任部门,提高发布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局内一些部门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本局做了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局重点任务清单,并严格进行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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