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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4:19 信息来源:嫩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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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在嫩江市委市政府和黑河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嫩江市税务局围绕政务信息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和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公开准予行政许可337条,行政处罚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着力提升公开能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维护,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优化办事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专人专管、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果 



结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履职尽责,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常态化机制还需不断健全。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还需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常态化机制。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新媒体业务水平,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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