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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39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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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58号,邮编:157099,联系电话:0453-6290337,电子邮箱:mushuiwuju@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继续发挥主要平台信息公开主导作用。筑牢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52条,有效发挥了网站在日常工作运行中效率推动器、政令输送器、政务公开器、消息发布器的作用。二是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税费政策宣传作用。紧盯政策发布热点、聚焦办好惠民实事、突出改革发展主线,牡丹江市税务局累计在权威主流媒体刊载稿件46篇(次)。三是不断拓展新兴媒体宣传辅导增效作用。结合税收工作热点累计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1320条,发布33个(视频、动漫、图文、国解)税费政策宣传产品,推送工作动态信息3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牡丹江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牡丹江市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牡丹江市税务局制定了《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责部门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具体事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注重互动型实效宣传模式,不断扩展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严格履行本级机关职能,加强对下级机关工作督导,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信息公开绩效考评,评估所属县区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牡丹江市税务局将不断进行改进完善。下一步,牡丹江市税务局将继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完善主动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县(市、区)税务机关数据。

(二)2023年度牡丹江市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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