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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3:41 信息来源:绥化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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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福和西街180号,邮编:152054,联系电话:0455-83663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关切,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助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和绥化市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通过网站、纸质媒介、实体办税厅等渠道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切实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2023年无新增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废止文件,现行有效1件。市局在中央、省级媒体累计刊稿1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绥化市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原则,压实保密审查、内容审核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归口管理,确保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保证了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准确,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栏目设置。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绥化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绥化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总用户数达14447人,推送信息1056条,全年阅读量达到5.5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部门协作,严把内容流程关,加强全过程跟进指导,优化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部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二是持续加强宣传解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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