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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8:44 信息来源:大箐山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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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迎宾路152号,邮编:153106,电话:0458-35100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系统观念深化政务公开,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等功能,不断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大箐山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公布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时发布税务要闻和通知公告。发布权责清单,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切实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大箐山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工作职能,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本单位动态信息。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有关流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机关组织的有关培训按照最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内外部网站等平台和载体公开和推送税收政策文件和办税流程、服务规范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大箐山县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文字关,对信息公开不标准、不规范描述等问题及时纠正清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公开信息的认识有待加强,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渠道有待拓展,纳税人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性。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性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增进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未收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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