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鸡西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不断优化税务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安排,确保实效。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全市税务系统两级税务局党委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党委书记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结合实际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组织税费收入、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自觉和实践能力,激发全市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强大动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有效推动减税降费落实到位。强化宣传辅导,举办政策宣传辅导会121场次,实地走访企业500余户,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份,利用12366短信平台发送税惠政策短信12万余条。强化数据赋能,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作用,加大力度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实现“政策找人”准、“政策落地”实。强化风险防控,采用“案头分析+实地督察”方式,开展“六税两费”减免、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等优惠政策专项督察,保障优惠政策落准落稳。
(二)切实减轻纳税申报负担。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办税流程,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探索进一步优化税费合并申报表,提升纳税人申报体验,开展多税合一申报宣传,收集反馈合并申报优化建议,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多税合一申报服务,切实减轻纳税负担。
(三)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落实、数据统计、阶段总结、培训宣传等事项进行明确要求,强化情况反馈,抓好宣传引导,加强后续监管,保障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对内培训和对外宣传,确保前台窗口人员掌握具体业务要求和系统操作,对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做好提示提醒。
(四)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稽查案源全市归口管理、统筹安排,依据工作方案确定的随机抽查方式和频次,按照稽查对象类型、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和其他信息等条件,运用大数据进行涉税风险分析,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处理。将第三方信息获取、人工案头分析等前置于案源随机抽取之前,有效提升选案精准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开展立法建议等调研反馈工作。积极参与税收征管法修订,以及《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立法意见建议反馈工作,积极主动建言献策。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世贸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权益性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完成涉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全市税务系统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具体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经自查,存量文件中无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注重健全完善依法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鸡西市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与鸡西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聘请1名社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积极鼓励干部申请公职律师资格,全系统现有公职律师8人,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与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相结合,不断提升决策的民主性。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领导班子成员AB角责任分工工作制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三项制度”执行和督导检查。利用金税三期系统每周定时监控执法公示及时率,及时提醒督促县级税务机关开展执法公示和做好执法音像记录信息导入工作,提升执法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持续落实“税·法”协作相关工作举措。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若干意见(试行)》,推出重大交易涉税咨询、简化申报、企业涉税权益提醒、企业涉税义务提醒与处理等11方面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有力推进税收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采取实地讲授、线上直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4次,受益人群近4000人;开展“与法同行护成长”主题普法活动,以法治动漫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着力向未成年群体普及相关法律常识;开展沉浸式教学讲授,并拍摄普法视频课,报送参加全国普法视频大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提升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对办税服务厅因极端天气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坚持做到提前预防、预判、预警,与应对处置紧密结合,将可能发生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统筹基层办税服务厅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领导值班等制度,积极帮助或有效指引纳税人缴费人完成税费事项办理。
(二)有效疏解办税服务厅人流压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错峰办、预约办、延时办等服务方式,确保办税服务秩序平稳顺畅。对于必须由窗口办理的业务,区分业务不同类型和耗时长短,合理分流到相应窗口,提高办税效率,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枫桥式”税务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涉税争议调解处理全过程,持续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紧紧依靠上级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指导支持,市、县、乡三级税务机关联动,将工作重心植根于最基层;建立“税务部门+平行单位”信息联动共享机制,持续开展“税企共建”活动,为构建“枫桥税务”品牌注入党建动力。
(二)实行多元调处,化解涉税诉求矛盾。落实“主动预防、多元调处、一站解决、事后回访”工作机制,成立矛盾调解室,在分局(所)设立首席调解师和调解助理两个岗位,聘请税务体验师为特约矛盾调解师,构建起“一室两岗一师两员”多元化调解体系。市县两级税务机关设立局长接待日,及时回应、就地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敏感度大的税费事项。以“税费诉求我来办”志愿服务工作站兜底,一站受理解决各类涉税诉求。
(三)强化人才使用,发挥公职律师团队调解作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纠纷调解方面的作用,正式发布“长庚税苑”品牌,开展团队文化建设再升级行动,团队成员时刻牢记使命,以化解征纳纠纷为己任,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一体发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公布全市两级税务局监督电话,在办税服务厅合理设置意见箱,定期走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推动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二)认真开展督察审计工作。落实“以数督审”工作方法,提高督审质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年度审计计划,采取“案头督审”+“现场督审”相结合方式,做好前期案头分析,确定检查重点内容,完成层级执法督察和内部财务审计项目3个、专项审计2个、经济责任审计1个。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审单位进行整改,有效规范财务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等;建立完善会商机制,提高答复精准度;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推进网站、新媒体、电子税务局等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政策解读宣传整体发声和服务公众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由“网上办”拓展到“掌上办”,大力推进覆盖范围广、办理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深入拓展“龙江税务”“鸡西房好办”等APP应用,不断完善办税APP功能,在鸡冠区税务局试点应用“龙江税务”APP代开发票便捷服务小程序,大力推广垃圾处理费APP自主申报,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便民办税缴费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
(二)做实税费优惠精准推送。加强部门配合,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提高对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性,有效实施“政策找人”和“送政策上门”,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优惠政策“应知尽知”,税费红利“应享尽享”。全年利用税收大数据“点对点”为纳税人推送相应税费政策2万余户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重要法治工作内容。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鸡西市税务局2023年党委会议会前学法安排表》,实现党委会会前学法常态化。
(二)增强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开展实战化培训工作,举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项稽查、股权转让专项稽查、医药行业专项稽查实战化培训班,搭建“线上学习、线下集训、实战锻炼、复盘总结”四位一体实战化培训模式,实现教知识、训技能、懂实操的有机统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