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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县域经济报】服务为民画“枫”景 智能税务提“枫”速

发布时间:2024-01-22 14:18 信息来源: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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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所既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前沿,也是化解征纳矛盾的第一线。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尖山区税务局紧紧围绕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这一主题,不断夯实基层税务所职能作用,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注入“税务动能”。

尖山区税务局积极增强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的合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力度统筹协调,建立了税费矛盾争议线上调解机制,灵活运用“云调解”新模式和“云办税”新理念,以多方会议形式,实现纳税人缴费人端、税费争议调解室端、区局专家团队端和市局专家团队端的四级联动,使涉税争议事项可以进行线上调解,多方共同形成合力,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解决涉税争议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创新推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线上了解、矛盾线上解决、结果线上反馈”,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处置,真正意义上实现智能办税提“枫”速的工作要求。

尖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为尖山区局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示范点,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青年文明号”“全省三八红旗集体”“黑龙江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省级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自第一税务所建成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以来,“枫桥式”税务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共计处理税费争议16件,复杂纠纷2件,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100%,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尖山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完善“枫桥式”税务所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税费争议调解团队的干部力量,全面构建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标杆,主动作为创新落实,优化尖山区税收营商环境,努力打造一片基层治理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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