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运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更好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碾子山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聚焦社保费争议化解,构建征缴争议处理机制。
一、构建争议处理机制,实现争议就地化解
碾子山区税务局结合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建设,充分研判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构建“政府主导、左右贯通、上下联通、协同高效”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机制,确保我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应急处理、待遇兜底、争议处理等保障工作稳步推进。该机制明确了税务、医保、社保、信访、法院、公安、各街道办等12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处理流程,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为山城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二、创新机制运行形式,畅通诉求响应渠道
碾子山区税务局以“争议问题不上交、服务举措显温情、征纳关系更和谐”为目标,依托碾子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挥区税务局、社保、医保“三位一体”一厅通办功能,承接征缴争议日常问题,实现“争议不出厅”。联合社区街道,调动社区网格员,将简单征缴争议化解在最基层。充分运用公开电话、征纳互动平台,实现多渠道解决争议,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反馈渠道。
三、强化内外协同共治,推进机制落地见效
强化内部协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法制股、第一税务分局、税源管理股等部门各司其职,在政策宣传、缴费服务等方面抓实抓细,为征缴争议处理提供有力支持。推进外部协作,与医保、社保、公安、信访、街道等成员单位密切联系,积极沟通,最大力度确保争议就地化解,最大程度保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