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龙:(纳税人识别号:232601********0010)
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1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119号)。请你(单位)及时到庆安县税务局(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北环路110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119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119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邢真学 15046624455
夏 静 17614609489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119号)
庆安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庆安税 通〔2024〕1119号
杨树龙:(身份证号:232601********0010)
事由:2023年6月17日你(单位)将原庆安县丰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91231224746955188J)法人由杨树龙变更为董晓红,相应股权转让,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通知内容: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三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庆安县税务局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庆安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