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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鸡冠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4:39 信息来源:鸡冠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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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鸡冠区税务局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复纳税人的各类咨询。深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税收基础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具体做好官方网站后台维护工作,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有关信息,按照要求统一发布领导专栏有关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布依申请公开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参照《黑龙江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制定《鸡冠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等进行具体明确。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0条,未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信息发布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转单据形成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和税收法律法规、A级纳税人名单、非正常户公告和欠税公告等二级公开事项,在网站页面展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将税务网站打造成税收普法新平台,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作为部门考评指标纳入考核,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鸡冠区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信息公开的内容发布还存在滞后的情况,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

改进措施:鸡冠区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要强化领导监督,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工作办理时限。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不断加强与报刊、新媒体的沟通联系,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以通过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gq.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鸡冠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广益街27号,邮政编码:158100,联系电话:0467-6161018,电子邮箱:jxsjgqswj@163.com)。

2022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鸡冠区税务局无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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