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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金林区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08:59 信息来源:金林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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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金林区税务局(下称“金林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2023年,伊春市金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税务领域信息公开,以目标需求为导向,围绕工作实际及社会关切,及时有效发布公开信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牢牢把握主动公开的法定原则和正确方向,多层面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充分发挥各类渠道的积极作用,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依法公开事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公开,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信息平台等,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无上年结转需处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金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促进政府信息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税务系统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载体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依法有序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规、税务行政执法等各类税务信息,增强公务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纳税服务 方面,2023年区局纳税人学堂开展专题培训12期,培训纳税人300余人次。税收宣传方面,结合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多项税收宣传,普及最新政策,开展个性化咨询。结合大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纳税人诉求,及时解决纳税人实际困难。全年共开展调研90余次,解决处理 120余条问题。2023年,区局在新华网、东北网、伊春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共发表正面宣传45篇次,涉及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营商环境、党建团建等多项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金林区税务局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履行“谁管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要求,强化各类信息监督保障,完善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对审核不到位、公开不及时的迅速落实整改。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聚焦风险点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相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一是在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全面性方面存在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能力还需提高,缺乏系统性培训;三是在部门内外信息传递共享的效率与信息工作业务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专业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中,金林区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相关要求,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区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持续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三是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宣传形式、增加宣传渠道,不断提高税收宣传信息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金林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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