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牡丹江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区县动态

绥芬河市税务局与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互学互鉴 共同优化绥芬河自贸区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2-07 09:38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全面有效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效,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强化办税服务厅队伍建设,近日,绥芬河市税务局联合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开展办税服务厅互学互鉴交流活动,由双方税务局每个季度互派两名干部到对方办税服务厅开展学习交流,旨在通过以交流促学习,以学习促改进,共同推动“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迈上新台阶。

绥芬河市税务局和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局领导,以及纳税服务股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先后互相参观了办税大厅,现场观摩了办税服务厅整体环境,了解办税厅的岗位设置、人员结构和业务流程等情况,重点交流了双方“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服务举措。针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培训学习、疑难问题处理、精细服务方面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深入学习探讨。绥芬河市税务局和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在矛盾化解方面达成共识。即秉承着随时随地化解矛盾争议的工作理念,每个办税窗口都是“矛盾解决人”,在窗口设立纳税人需求台账。在“党员先锋岗”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解决涉税难题的兜底窗口。在工作中一旦出现涉税争议,就努力让问题不出大厅,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互学互鉴


参与交流学习活动的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初洁表示:“通过此次深度交流学习,让我对“枫桥式”办税厅建设有了更深的认识。干部轮换学习不是口号,是实实在在地坐在窗口办业务,学习对方先进经验。” 绥芬河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郑骞表示:“这次互学互鉴活动共同提升了办税厅人员业务素养,为改进纳税服务举措,不断优化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专业技能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绥芬河市税务局和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将继续开展跨区域互动交流,着眼于共同学习运用先进地区纳税服务经验,引导干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的直接责任人”的意识,不断简化办税流程,不断优化办税体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共同打造高水平的“枫桥式”办税服务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