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税收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全面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布局、统筹规划税收法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坚持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通过党委集中学习、会前学法、支部集体学习、法治培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重点深入学习《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物,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有力提升全市税收法治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决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五个迅速”、省税务局“五措并举”工作要求,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完整、精准、高效落实落细。市县两级分别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任务分工表,使责任有据可依。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人。持续扩大政策宣传辅导覆盖面,对内做好税收政策培训,累计编发政策速递80期,帮助税务干部熟知政策口径和操作方法。对外组织线下政策辅导171场次,辅导纳税人31944人次,举办网上纳税人学堂10期,受众覆盖6.5万人次,向纳税人缴费人发放政策指引宣传单2.3万份。通过网站推送税收优惠政策49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宣传短片等税费优惠政策解读504条,阅读量达到10.5万次。落实精准推送“一政策一方案”要求,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经税收大数据比对筛选,精准锁定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多渠道组合推送了退役士兵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平稳、协调、安全、持续”的组织收入工作要求,在推动税费收入稳中有进、质优量增上主动作为,税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五批次的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落实举措,确保各项便民办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大力推行网上、掌上、线上“三位一体”人工智能咨询办理新模式,智能机器人、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无感人脸采集识别系统、电子发票开具设备、“云办税”体验设备、数字坐席、征纳互动等一系列以“智能”为核心的应用技术广泛应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流程、无人工、不接触、无障碍”的办税体验。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全市纳税申报网上办理率99.52%,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率98.32%。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抓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制发《牡丹江市税务系统党委及党委委员(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安排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厚严的氛围若干措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持续构建完善“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成立市税务局及各县(市、区)税务局“‘1+6’纵横联动”工作团队,进一步做好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将10类238项工作任务落地落靠。
2.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配合地方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审查清理工作1次;按照省局政策法规处工作要求,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已审查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2个、继续保留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严格落实《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结合实际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将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2.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稳步推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解决涉税争议和涉税相关法律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在解决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时,及时征求法律顾问的相关法律意见。2023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次,解决了在社保费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中有关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整体提升了我局的税收法
治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托7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依法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款安全。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定期对基层“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分析,及时掌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录入质量、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自查整改工作。
3.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贯彻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充分发挥裁量基准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力度和尺度较难把握的问题,促进精确执法。严格落实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围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录制讲解普法视频,在牡丹江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普及宣传,彰显执法的力度与温度。
4.高质量组织完成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对参考人员的日常学习、模拟测试、集中学习等进行全面督导和跟踪。及时掌握参考人员的学习动态,确保全部参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日常学习,并对模拟测试成绩进行定期通报,确保参考单位及参考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准备。通过召开考务专题会议进行阶段总结通报,对模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全面掌握考生的成绩分布状况,及时发现学习较为落后的“重点人”和需加强补齐的知识“短板”,从而抓住备考问题的“七寸”,优化调整学习计划,夯实巩固备考效果。举办考前冲刺辅导班。在大连举办为期十天的执法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班,聘请名师为考生考前强化学习质效。全市57名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全部顺利完成考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风险和重要节点,建立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风险排查、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评估反馈等工作。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全市税务干部的安全意识,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面对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3.科学开展舆情分析办理。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组织、协调本机关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涉税网络舆情引导、应对及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争议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依规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税费争议,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3年全年办理复议案件共8件。其中:维持原决定1件,撤销原决定1件,不予受理1件,与当事人和解4件,市局作为被申请人答复省局1件。
2.高质量应对税务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收到行政诉讼二审判决1件,为我局胜诉。在应对诉讼案件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应诉工作相关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提交证据资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同时有计划地组织系统内公职律师参加应诉准备工作和庭审现场,通过实战增强公职律师专业本领,推动行政应诉规范化、专业化运行。
3.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涉税争议案件中的参与作用。对于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我局在召开复议委员会审理会议后,充分征求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发挥其在法律专业领域的优势,为复议案件进行把关。对于税务应诉案件,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应诉案件,参与诉讼过程,代为出庭、提交证据、接受相关法律文书等。
(八)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常态化监督制约权利运行。通过常态化推进税收执法疑点筛查与核实整改、追责工作,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内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2.全面防范税收执法风险。通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层级督审、专项审计等工作的开展,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监督。
3.持续开展现金税费征缴监督工作。核实省局推送的现金税费方面疑点,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自纠自查,完成问题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稳步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工作。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一人一号”清理确认78424户,完成率95.27%,为“金四”顺利上线奠定良好基础。2023年10月1日,第一批数电票开票推广工作正式实施,在做好对168户纳税人逐户培训辅导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第一批上线工作。按照省局数电票工作部署,全市税务系统分别于2023年11月、12月进入数电票推广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工作,截止2023年末,全市已核定数电票票种74532户。
2.全面落实征管质量新监控评价体系。市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市、区)税务局征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5C+5R”双模型驱动新质量监控评价方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了应用效能。对“5C”中96个指标,“5R”中65个指标进行分类整改提升,目前已核实整改数据10353条。及时修正了《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操作手册(试行)》,补充加入了新增的“5R”指标,规范征管质量“5C+5R”操作,推进全市征管质量再上新台阶。
3.积极落实“数字坐席”智能审核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自2023年4月中旬起,全市上线了3台“数字坐席”设备,增设了市局权限的“数字坐席”虚拟账号,配置了可“同城通办”的虚拟人员管理岗位。已经实现发票票种核定、实名认证采集、实名认证批量采集、存款账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及核算软件备案等14项工作内容的智能审核,实现了全市通办。2023年,14项工作共审核9481笔。
(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体制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抓住“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3.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税收“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行政复议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分行业、分重点、分人群开展精准化普法,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税收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主要问题
1.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仍需提高。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市场主体呈现出新的特点,纳税人缴费人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不断提高。受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制约,个别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执法水平不够高,难以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税收执法形势。
2.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力量仍需加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中,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税收法治理念、法律专业知识储备等因素直接影响到法治工作的推行情况。目前,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数量较少,全市公职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仅有16名,很多基层税务机关缺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具备税收业务知识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则更是少之又少,这些都制约了本单位法治工作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质效。
(二)工作建议
1.强化税务干部税收法治理念。提高学习兴税这一重要学习平台的使用效率,推出系列法治培训精品课程,组织税务干部线上开展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重点增强全体税务干部对依法治税、现代化税收管理的认识,认真领会税收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执法难题。
2.加大税法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税法知识普及教育,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丰富宣传手段,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全方位、多渠道了解税法内涵;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强化税务法治队伍建设。
三、2024年税收法治工作谋划
(一)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党支部学习和全市税务干部法治培训重要内容,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体税务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有效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各项要求。二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三是全方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整合条(税务)块(地方)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梳理法治建设的着力点与落脚点,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系统化、条理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大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法治工作调研的力度。深入基层税务机关,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寻求解决方案。五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系统内公职律师的重要作用,会同研究各项涉法事务,帮助解决税收执法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紧盯重点工作,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关,按照有件必备和绩效考核要求,及时向省局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二是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以及省局统一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会同稽查部门实现重大税务案件的应审尽审。注重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案件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完善提升执法质效。三是积极稳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对照事项清单,注重完善审核流程和基础性资料,达到与现行相关制度的深度融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推行的效率和质量。
(三)围绕矛盾化解,妥善开展复议应诉工作。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是积极组织对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培训辅导,重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税务干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税收执法工作的能力。二是认真贯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其充分参与到复议和应诉工作中来,不断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四)统筹多方力量,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有效利用监督资源,加强内控管理,持续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强化税收执法日常考核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主动防范政策落实风险,及时发现并解决日常考评中的过错行为。三是推动主责部门维护完善内控监督平台中的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风险筛查,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的信息化手段开展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四是充分释放内部控制职能效用。以落实整改为契机,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通过内控平台、常态督审、快反系统等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进一步发挥内控护航作用,有效提高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质效。
(五)聚焦能力提升,大力夯实法治队伍建设。一是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集中学法等形式提升全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税收相关法律的培训工作及新入职公务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培养广大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规范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行为,引导税务干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税收执法权。三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的培养和使用,适当开展基层公职律师或法制部门干部上挂轮训,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执法督察、案卷评查等工作,不断提高法治队伍整体素质。
